|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挂牌价:37.82万元 | 保证金:1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旧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一批 |
|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为**市**退出运营的旧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一批: 1.电动自行车基本情况 品牌型号:美蒂斯TDR08Z,数量共1000辆,驱动方式:电驱动,车辆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米酷电动****公司,续行里程70km,车辆生产日期:2023-04-30,电动机型号:AMK4-350,电动机生产企业:大澳****公司。 2.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基本情况 电池型号:星恒XH480-24J,数量共1160块,其中1140块可使用、20块已损坏,规格48V/28Ah(锂电池)。 3.锂电池充电柜 品牌型号:安质SS-605A,数量3台,额定电压:AC380V,总功率18Kw,充电参数DC48V5A,充电路数60。 4.配套头盔 产品型号:QB34501感应款,数量共计1225个,其中7个全新、1000个随车使用、215个报废。 5.零配件基本情况 (1)全新零配件主要包括刹车把及头盔锁各91个、坐垫套46个、脚踏板(车辆自带)970个、脚踏垫48个、车前灯16个、车尾灯29个、前轮25个、后轮18个、站脚50个、刹车线132条、减震20个、把手50个等。 (2)旧零配件(含报废)主要包括刹车把83个、头盔锁40个、控制器191个、中控67个、仪表罩309个、把手200个、电池连接线94根等。 6.其他情况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9月28T日 至 2026年10月19T日 |
1.标的流通、利用及报废处置的约定:
买受人将标的进行流通、再利用或报废处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废旧蓄电池须委托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车辆登记手续
所有处置车辆均须在当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注销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仅提供相关协助。如买受人将车辆翻新进行再利用,委托人对车辆能否在交警车管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不做任何担保,该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查阅拍卖文件及现场勘查标的
竞买人报名前应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交易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竞买人须全面、仔细地阅读以及充分理解拍卖文件,****公司索取《资产处置明细表》,且亲自到标的存放现场勘查实物。
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展示地现场勘查(联系电话:152****6360任女士)。
4.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拍卖车辆均系旧电动自行车,由于车辆露天存放及使用,车况老化及损耗严重,且库存的部分零部件及配件需报废处置,因此不可避免的存在某些显形或隐性瑕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及零部件老化、部分存在事故碰擦、电控失效、电池亏电或容量不足及失效、轮胎无气或破损、零部件及附件更换或缺失、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缺失等),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担保。
(2)标的按照现状(指物理和权利现状,含瑕疵)采取整体打包方式进行拍卖和交付,且成交后标的不论品牌、型号、品相、配置及附件等,买受人必须无条件全部接收。
(3)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资产处置明细表》所载资产在搬迁或更换、拆卸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毁损、灭失或遗失的现象,因此明细表的品类和数量与实物状况有可能不完全一致,并且上述资产存放时间较久,存在自然损耗、人为损坏、锈蚀以及零部件缺失现象,竞买人务必亲自现场勘察标的,核实标的实际品类和数量以及实物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4)拍卖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标的图片、标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之前所发布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标的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展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种类、规格型号、品质、数量、权益状况以及显性与隐性瑕疵等)为准,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注意此项风险。
(5)竞买人对所发布的拍卖信息、标的状况(含显性或隐性瑕疵)等有疑问的,应当向拍卖人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邮箱:****@qq.com)形式函告拍卖人,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6)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竞买人一旦网上出价则一律视为本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所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5.保证金约定事项
竞买成交的,买受人通过线上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并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且上传成交价款支付凭证后,****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工商银行**市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行号:1025 5706 0206),抵作买受人应付的成交价款(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6.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应付的拍卖价款、买受佣金以及交易服务费以外另行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规定自行办毕车辆注销手续,并在标的交割、装载以及运输过程中服从委托人及相关部门管理,同时按照委托人对标的的界定范围,按期提走竞得标的并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后,我公司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通知函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买受人出现违法违纪或违反竞拍文件相关规定和约定的情形除外。
7.特别声明
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其对拍卖文件以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且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报名前请务必亲自到标的存放地现场勘查实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1.标的按照现状(指物理和权利现状,含瑕疵)采取整体打包方式进行拍卖和交付,竞买人(买受人)认货买货,且不论品质和品类,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收和运走标的展示现场所存放的处置资产。
2.竞买报名手续
(1)竞买人请于报名前持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等)****交易中心对面**CA**受理点办理数字证书(0730-****828)。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人****银行账户将保证金交纳至“交易系统”随机推送的缴款账户(不得以第三方账户交纳或现金缴存),并自行确认到账情况。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时。标书代写
(4)竞买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同时****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如有疑虑,****公司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3.拍卖价格
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4.标的转让税费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开具标的成交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并承担标的转让应缴纳的税费和基金(即成交价为含税价)。
5.公共**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另行****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中心开具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公共**交易服务费。
6.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以及《****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标的成交后,拍卖人按照成交价金额的5%向买受人收取佣金,该费用仅限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7.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在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2)具体时间及要求:
买受人须在2026年10月23日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的网签工作(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并线下签署其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须在2026年10月28日17时前配合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网签工作(由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
8.支付成交款项
(1)买受人须在2026年10月22日17时前自行在“交易系统”付清公共**交易服务费。
(2)买受人须在2026年10月23日17时前付清①成交价款②履约保证金③买受佣金,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
开户行:工商银行**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行 号:1025 5706 0206
(3)特别说明:
拍卖款****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则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交纳,不得以现金缴存或者通过第三方缴纳。买受人交款后请尽快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给拍卖人查验,以免因凭证未及时上传交易系统而耽误线上审核流程。
9.标的交割
(1)拍卖人在受让人线上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公共**进场交易确认书》《成交确认书》《标的交付通知书》等拍卖成交证明文件。标的存放地尚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内的资产,标的交付时以委托人界定为准。
(2)由于受到库房面积的限制,部分拍卖标的堆放无序且不便于清点。为适当降低竞买人的交易风险,标的交割时因数量误差导致的评估价差异金额(累计额)与资产处置明细表评估总价的偏差≤±5%的,则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但偏差>±5%的,则据实调整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不予调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成交价款退补金额=数量误差部分的评估价金额(累计额)÷资产处置明细表的评估总价×成交价金额。
(3)买受人须在2026年10月30日17时前自行将所有处置的电动自行车注销完毕。
(4)买受人须在2026年11月6日17时前完成拍卖标的的装载、运离以及清理现场废弃物等提货相关工作。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需延迟提货工作,需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5)买受人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并自行具备与标的装卸、运输、清理等专业施工相关的资质或资格,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自行承担)。在标的交付、装卸、运输、清理等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环保责任事件等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含对第三人的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上述一切概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6)在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买受人将标的(含拆解件及库存零配件)进行流通、再利用或报废处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废旧蓄电池须委托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竞买人(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竞买人报名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成交结果无效的,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违约竞买人须按照起拍价的5%支付违约金,同时****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2)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成交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同时****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买受人未按期配合竞买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每延期一天须按照成交价的3‰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达5天或拒绝履约的,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违约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5%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成交款项的,应自逾期之日起以未支付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五计算利息;自逾期之日起以未支付金额为计算基数,按0.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逾期达30日,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重新组织拍卖,违约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5%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违约的,****交易中心有权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且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买受人违约的,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冲抵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也可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且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时间内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款项,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5)买受人未按时注销车辆登记手续或未按时完成拍卖标的的装载、运离以及清理现场废弃物等提货相关工作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6)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及交易合同,并结清全部拍卖款且按约定接受拍卖标的。
11.特别说明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交易系统”上传的公开转让文件所有的规定、要求和约定,并接受其约束且无任何异议。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网上公开转让文件,并据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 |
| 起始价:37.82万元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0.4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将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 2.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拍卖人或委托人根据公告中设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交易系统对所有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最高报价人,方能确定为竞得人。 |
1.竞买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需包含共享自行车服务、或旧货销售、或再生**回收(废旧物资回收)任一经营类别。
2.****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违法或失信行为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竞买人不得申请联合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