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63488.21平方米 |
| 挂牌价:40098.06万元 | 保证金:40098.06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7时3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7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医院珍**院区的房地产拍卖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63488.21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地点:**市**楼区珍** | ||
| 联系人:卢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138****6622 |
一、拍卖资产的概况、保证金、起拍价。
资****经济开发区**大道28****医院珍**院区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63488.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007平方米)。(具体规模以实际现场为准,资产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98.06万元,起拍价人民币40098.06万元。
估价结果汇总表
| 项目 |
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名称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总价(元) |
备注 |
| 建筑物 |
1 |
**** |
地下 建筑物 |
-1~-2/18 |
钢混 |
17088.63 |
3688 |
6302.29 |
含装修,整体中央空调 |
| 2 |
地上 建筑物 |
1-16及WM/18 |
钢混 |
46399.58 |
3660 |
16982.25 |
|||
| 小计 |
/ |
/ |
63488.21 |
/ |
23284.54 |
/ |
|||
| 项目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用途 |
土地使用权年期 |
使用权类型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总价(元) |
备注 |
| 土地 |
1 |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设定为 40年 |
设定为 出让 |
23007 |
7308 |
16813.52 |
容积率3.9 |
| 合计 |
/ |
/ |
/ |
40098.06 |
/ |
||||
二、竞买人资格: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资质审查
国有资产交易资格获取方式分为保证金+资格前审、保证金+资格后审。
本次拍卖采用保证金+资格后审方式。
拍卖或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对所有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对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出售人或本拍卖机构,由出售人或本机构根据公告中设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交易系统对所有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最高报价人,方能确定为竞得人。
交易中心与出售人或本机构意见不一致的,由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决定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竞买人违约,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竞价。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成交的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为拍卖成交价款,****交易中心支付到****指定账户。
竞买人未按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价,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在竞买成交后未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所交****公司****中心申请退还至****。竞得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标的可以重新组织网络竞价。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心退回至竞买人原汇出账户。
五、拍卖佣金:****公司(拍卖人)不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
六、成交结果及其发送
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即时向最高报价人发送《最高报价人通知书》,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并及时备案交易结果。
七、拍卖成交款的支付:
(一)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成交价款,剩余部分,买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银行账户。
八、交易服务费的承担
交易服务费按照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由委托单位和买受人共同承担,但本文件明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市非税收入缴款书,由买受人支付。该费用仅开具财政非税收据。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服务费缴纳后,拍卖机构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成交后,出售人在线编辑《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线发送给竞得人。 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出售人、竞得人应在线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十一、发布结果公告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中心应****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违约责任
(一) 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责任
竞买人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竞买人报名条件而交纳保证金进行竞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 买受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1. 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包括拍卖成交价款、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2. 买受人违约的,拍卖标的可以重新进行拍卖,重新拍卖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 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赔偿拍卖人、委托单位因此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价差损失、****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各种技术资料的编制费、标的物的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三) 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不具备资格、提交虚假或无效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抵作违约金。
(四)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约定拍卖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成交款的0.05%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5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佣金、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五)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价差损失、交易服务费、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结清全部拍卖款项。
十三、标的物瑕疵说明
1. 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以最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期为40年,容积率为3.9。该资产的产权人负责办理土地调容、用地性质变更及**年限手续。
2. 拍卖标的按照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与交付,竞买人(买受人)认货买货,不论品种、品类和质量,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收本次处置资产,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
3. 标的资产按实物现状以及现有的不动产权证权益状况进行拍卖和交付,若不动产登记权证所载明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一切以实物展示现状和不动产确权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如房屋存在加建部分,****政府相关清查违建中拆除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在此,提请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注意此项风险,委托人、资产所有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标的房屋品质状况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描述,对于被遮盖、未暴露以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委托人、资产所有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因标的房屋建成和闲置时间较长,有可能存在房顶、墙面和地面开裂、漏水,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不全或老化、损坏以及建筑质量隐患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如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等瑕疵,则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资产所有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委托人未对标的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鉴定,拍卖人也不是从事建筑结构安全性能鉴定的机构,无责任和义务对标的物的工程质量与完好程度以及安全性能作出评价,一切以展示期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勘查和鉴定,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就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资产所有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 本竞买文件和“交易竞价系统”关于标的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拍卖人在此之前所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实物现状和权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提请竞买人慎重选择竞拍和出价。
8. 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9. 本次拍卖是经过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免责声明
1. 委托标的按照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
2. 标的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为准。如标的信息与描述不一致,资****公司不补差价,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 标的品质以标的物现场展示的状况为准。
4. 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则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 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并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6. 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 交易主体通过CA数字证书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其自身的行为或其合法授权的行为,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8. 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交易主体应妥善保管证书,防范网络风险,保护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因遗失CA数字证书、忘记或泄露CA数字证书密码、竞价人的电脑操作系统被入侵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9. 遗失CA数字证书的,交易主体须携带有效证件资料,至CA重新申领。补办期间原CA数字证书所实施的行为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10. 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交易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不能下载有关文件、不能进行网上有效报价、不能进入限时竞价等情况的,交易中心除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1. 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竞价人的利益,交易系统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不保证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服务器不发生网络病毒入侵,也不保证网络信息的绝对安全和准确。交易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尽量避免系统发生错误,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十三、特别说明
1. 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过程中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房屋维修基金、出让金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2. 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房屋过户及税、费的相关情况,查看标的现场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了解情况就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和资产所有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 买受人按规定交清款项后,持《成交确认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委托人、资产所有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4.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及时办理完房产过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过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 标的物面积以过户后相关职能部门最终登记发证面积为准,本次以整体计价拍卖,面积的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的计算(即不以平方单价计算价款)。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竞得人应以申请时的名义与出让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2. 交易中心通过交易系统保存交易主体在转让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交易主体参加转让活动的证明。
3. 网上交易所涉及时间除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接收数据信息的时间为依据。
4. 参与公开出售活动的各方,均视为同意本《须知》。
拍卖标的起拍价、****交易中心的服务费、各种技术资料的编制费、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包括但不限于**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等。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7时3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7时3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7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40098.06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