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预算金额:年度预算金额约30万元/年(据实结算)。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某部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续签合同时,采购人根据当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果为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果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五)本项目确定2家投标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cn)登记备案(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九)供应商须响应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若采购机构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可依照军队采购规定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溯;标书代写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资质;
(十一)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市**区 。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市**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 10月20日 0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市**区 。标书代写
八、样品
不需要提供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 0631-****366、****325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631-****325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63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