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城自资告字〔2026〕6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土地部分 |
划拨土地部分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建筑面积(㎡) |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元/㎡) |
起始出让金总额(人民币)(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
住宅小区智慧化等级 |
土地面积 (㎡) |
规划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 |
青城自资预告字〔2026〕3号出让预公告宗地 |
||||
| 1 |
370****01025GB00105 |
**区**街道贤城路西、彰德** |
20228 |
>1.0且≤1.8 |
≤28% |
≥30%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位(库) |
16991.52 |
70 |
30584.74 |
4395 |
****19933 |
****3987 |
舒适级 |
3236.48 |
5825.66 |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地下车位(库) |
|
拍卖起始价、成交价均包含住宅配套地下车位(不包括人防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45.1489万元),该部分不参与竞拍时的溢价。住宅配套地下车位(库)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不再单独核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
地块项目周边配套情况:
1.道路交通:地块临近公交祥阳路荟城路站有928路、944路等公交车;地块西侧为现状荟城路,南侧为现状祥阳路;地块周边有3****停车场和2处公交首末站。
2.教育与医疗:地块东南侧为****医院**院区;地块****实验高中地块,周边有3所现状6班幼儿园。地块北侧为规划24班高中和规划36班小学,南侧为规划54****学校。地块周边规划有养老院。
3.文体与商业设施:****商贸城;地块周****文化站。
4.城市公园绿地:地块东侧为驼**公园。
注意事项:
1.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出让土地部分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本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详见出让地块的《**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
4.本次地块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同时供应。拍卖成交后,同时将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划拨给竞得人,租赁型人才住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青建发〔2023〕14号)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出让住宅地块内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竞得人要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民福(2019) 29号)及《关于加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补充通知》([2025]036号)等相关要求建设并无偿移交****办事处。
6.地块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办事处签订《城镇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请登录**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业务分类信息公开→土地利用专栏发布。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99****0679。
7.竞得人要按照《**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件以及文物行政部门相关要求,依法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8.本次出让宗地砂石**归国家所有,建设项目需动用砂石**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砂石**利用方案,按程序报批。涉及砂石**交易的,纳入县级及以上公共**交易平台处置。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同一企****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本次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政府****公司(以自然**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推送清单为准)、个人(含多人、个人与企业联合体)竞买申请。**市、区(市)国有企业报名参与本地块竞买时,应将参与竞买的相关****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国资等部门)报备,并将完成报备手续的证明材料上传交易系统(如有主管部门批复材料应一并上传)。
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应承诺购地资金为自有资金,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资金承诺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说明购地资金来源,竞得人(暂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事务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地块最终成交价格大于竞买保证金的,支付的剩余购地资金也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剩余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须在按规定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并报至我局,土地出让人将**金融管理等****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的,取消竞得人(暂定)竞得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审查审计结论与承诺不一致的,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撤销《成交确认书》,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若在**区内成立具****公司****公司),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30****公司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PortalQDManage)点击“**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竞买人应提**入交易系统首页,阅读《竞买人操作指南》、《数字证书申请指南》,使用《竞买人模拟系统》熟悉操作,确保届时顺利参加网上竞拍活动。
本次拍卖的地块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的取得: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30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及竞价权限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8日9时至10月30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6时,竞买保证金****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竞买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承诺书》等资料,统一使用本拍卖文件提供的样本格式,若由预公告申请人关联单位报名竞买的,连同《关于关联单位相关信息的说明》,签字盖章后上传。申请人根据自身竞买情形,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提报《竞买申请书》的格式(一般格式的、****公司的)。申请人提交的竞买申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获得竞价权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日上午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因本公告地块拍卖采用新版系统,旧版CA证书无效,需办理新版CA证书进行登录报名。办理地点:**市**区**路 16 号-1 (** CA)。联系电话:0532-****8170。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网上拍卖实行资格审查后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暂定)的竞得资格,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竞得人(暂定)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暂定)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四)成交价不包括:水土保持费、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上述税费需向其他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网上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参加竞买均视为同意土地交付条件即为踏勘日现状土地条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赵硕 0532-****8971
联系地址:**区**街道**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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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