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资产
公开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县叶枝镇拉波洛灰岩矿采矿权。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县叶枝镇拉波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一)标的基本情况:以下资产状况均摘自**中瑞世联****公司《云中瑞矿评报字〔2026〕第052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该标的位于《**县拟出让非金属采矿权联勘联审表》编号:迪庆州**县采矿权(2026—02)确定的**范围,**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1800—1949m标高,**面积0.2619平方公里。截止评估基准日,全**保有**量326.14万吨。
| 编号 |
采区名称 |
开采深度 (米) |
**面积 (万平公里) |
保有**量 (万吨) |
起拍价格 (万元) |
出让 年限 |
| 1 |
**县叶枝镇拉波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1800—1949m |
0.2619 |
326.14 |
225.75 |
4年 |
1、评估核准或备案程序,已经报相关部门备案;
2、以下资产状况均摘自**中瑞世联房地产****公司《云中瑞矿评报字〔2026〕第052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该标的位于《**县拟出让非金属采矿权联勘联审表》编号:迪庆州**县采矿权(2026—02)确定的**范围,**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1800—1949m标高,**面积0.2619平方公里。截止评估基准日,全**保有**量326.14万吨。
| 编号 |
采区名称 |
开采深度 (米) |
**面积 (万平公里) |
保有**量 (万吨) |
起拍价格 (万元) |
出让 年限 |
| 1 |
**县叶枝镇拉波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1800—1949m |
0.2619 |
326.14 |
225.75 |
4年 |
| 拐点 编号 |
****坐标系 |
|||
| X(m) |
Y(m) |
东经 |
北纬 |
|
| 矿1 |
****264.75 |
****9520.92 |
98.****523 |
27.****292 |
| 矿2 |
****263.76 |
****9326.22 |
98.****420 |
27.****259 |
| 矿3 |
****686.75 |
****9326.22 |
98.****419 |
27.****001 |
| 矿4 |
****686.75 |
****9530.35 |
98.****866 |
27.****001 |
| 矿5 |
****447.12 |
****9731.11 |
98.****191 |
27.****217 |
| 矿6 |
****451.38 |
****9762.49 |
98.****335 |
27.****355 |
| 矿7 |
****935.23 |
****0062.54 |
99.****281 |
27.****587 |
| 矿8 |
****831.82 |
****9884.64 |
98.****792 |
27.****227 |
| 矿9 |
****173.54 |
****9686.16 |
98.****551 |
27.****329 |
| 矿10 |
****170.64 |
****9605.59 |
98.****664 |
27.****440 |
| 拟设开采标高:1800~1949m |
||||
| 详查区面积:0.2619km2 |
||||
本合同中标的成交的委托方按照成交总金额的4.9%向拍卖方(****)支付佣金;买受人按照成交总金额的4.9%向拍卖方(****)支付佣金。
五、主要交易条件
(一)拍卖起始价:
| 标的名称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 **县叶枝镇拉波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225.75 |
(二)出让**储量及年限
| 标的名称 |
出让**储量(万吨) |
出让年限 |
| **县叶枝镇拉波洛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326.14 |
4年整 |
(三)特别规定
标的成交的,买受人除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外,还应另行支付截至拍卖成交日前发生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前期费用****307.00元(大写:柒佰壹拾壹万壹仟叁佰零柒元整),明细如下:1、该采矿权范围内已发生的前期投入费用合计人民币****307.00元(大写:陆佰零肆万伍仟叁佰零柒元整)。2、招标代理服务费:2800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3、地勘费用996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4、拉波洛村村庄规划修改费用42000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
结算办法:前期费用应在拍卖成交公示满5日后两日内由买受人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及支付账号由买受人与委托方在拍卖成交后,签订《产权出让合同》时按照委托方要求在合同内约定。
(四)此次出让的采矿权在出让期限内采矿权人开采完出让范围内的**储量或出让年限届满,出让人无条件收回采矿权,不再给予采矿权延续登记,采矿权人按程序注销采矿权,采矿权人必须在甲方收回采矿权通知后的3个月内自行拆除生产和生活设施,不作任何补偿,采矿权人须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恢复治理等义务。
(五)此次出让的采矿权,买受人应按照《******厅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同步建设绿色矿山,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未按约定按期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由县级自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如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将其列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
(六)价款支付期限及方式:
1、支付方式:
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该标的特别规定中的前期费用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公示满5日后两日内一次性付清,并按照甲方要求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结算
① 下列款项均通过****统一结算:拍卖成交价款。
②****统一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款(扣除佣金后)上缴委托方指定账户。
③买受人付款至****指定账户后,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结算后向委托方上缴款项时无需再由买受人确认。④该标的特别规定中的前期费用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公示满5日后两日内一次性付清,并按照甲方要求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七)标的交付方式
买受人付清交易价款(拍卖成交价款及特别规定中的前期费用)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拍卖方进行标的物的移交并将标的物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买受人,由买受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拍卖方给予配合。
(八)产权转让的税费承担
本次****机关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特别说明:以上主要交易条件,作为本项目成交后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基本条款。《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买受人登记竞得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九)竞买人资格条件1、参与竞买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2、竞买人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局开具相关证明)。3、不允许联合竞买。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相关事项
(一)竞价方式
采用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买受人。竞价阶梯100000元/次。竞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拍卖标的需缴纳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的交易保证金。
账 户:****
账 号: 241********016766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保证金交存形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网银支付等方式。保证金缴纳确认时限:2026年9月29日9:00至2026年11月9日17:00。
保证金线下绑定时限:2026年 11月 9日9:00至2026年11月9日17:00。
六、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本公告中第九项的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影响竞买人资格审查。标书代写
七、 网上拍卖程序
(一)网上限时竞价时,网上交易系统以10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10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10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三)竞价规则1、本次网上拍卖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竞买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如大于起始价的,必须按增价幅度加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增加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或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拍卖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拍卖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网上报名及网上竞价时间
(一)报名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5.委托他人代理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
7.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8.本次出让的采矿权非净矿出让;申请竞买人自行解决矿山用地问题。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9:00至2026年11月9日17:00。报名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拍卖。
网上拍卖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00
参与网上交易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CA证书,并成功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加网上竞买。电子标服务
十、成交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买受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买受方违约:
(一)买受方拒绝签订或逾期签订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二)买受方签订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未按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成交款项的;
(三)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违约处理:买受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情形的,拍卖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方有权将该保证金直接抵作违约金。
(二)二次拍卖。拍卖方有权组织二次拍卖。二次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差价补足。二次拍卖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
(四)佣金承担。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
(五)损失赔偿。上述款项不足以弥补拍卖方及委托方实际损失的,拍卖方及委托方有权继续向买受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因二次拍卖产生的公告费、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六)失信记录。拍卖方有权将买受方的违约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照相关规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后续矿业权出让交易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 电话:139****2122
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竞拍活动开始日前向****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出让公告、相关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买受人的保证金,出让手续办完后,****予以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拍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三)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四)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拍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拍卖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活动的。
(六)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可以取消买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买受人与拍卖方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到****账户。
(八)网上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应当退还竞买人。
(九)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本次拍卖由****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十一)本次拍卖详情解释权归****。
****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