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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资规告字[2026]35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车站**区A-2-7地块等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名称 |
地块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出让 年限 |
土地 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 ****车站**区A-2-7地块 |
17744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容积:1.5-2.0,其中可售容积率≤1.9、公共容积率≤0.1且≥0.09 |
建筑密度≤35%,其中住宅建筑密度≤22% |
城镇住宅70年, 零售商业、商务金融40年 |
“五通” |
7882 |
1577 |
| **县昆鳌协同发展核心区F-31地块 |
48788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
1.3-2.3, 其中可售容积率≤2.22、公共容积率≤0.08且≥0.07 |
建筑密度≤30%,其中住宅建筑密度≤22% |
城镇住宅70年, 零售商业40年 |
“五通” |
28587 |
5718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竞买人资格设置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9日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时标书代写
拍卖时间:
| 地块名称 |
拍卖时间 |
| ****车站**区A-2-7地块 |
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 |
| **县昆鳌协同发展核心区F-31地块 |
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联系方式
**** 0577-****5885
**** 0577-****3022
****政府 0577-****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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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