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桐****公司技改项目规划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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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公司技改项目
规划条件
编号:****
一、规划要求
(一)地块概况
1、地理位置:该地块位于**市梧桐街道,逾****侧,稻乐路东侧。
2、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7050.61平方米,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规划用地性质
二类工业用地、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娱乐、餐饮、旅馆用地。(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密度:≤45%。
2、容积率:≤4.27,其中商业部分(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娱乐、餐饮、旅馆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总计容面积的50%。总建筑面积39172.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591.3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0058.57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14558.71平方米,商务金融建筑面积6537.60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1678.52平方米,娱乐建筑面积2324.52平方米,餐饮建筑面积1971.54平方米,旅馆建筑1026.35平方米。
3、绿地率:5-10%。
4、建筑高度:H≤120米。其中,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最高拟建建筑的建筑高度应不小于80米。
(四)交通组织
1、机动车、人行、消防出入口方位:稻乐路。
2、停车位配建:按《****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执行。如已充分利用地面、地下空间,且满挖两层地下室均用于车位配建仍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符合车位配建要求。
(五)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退让。地上建(构)筑物、地下建(构)筑物、围墙与用地红线和道路红线等的退让要求:拟建建筑物退让西侧按退让道路红线的规划要求执行,退让东侧、南侧、北侧用地红线按低、多层建筑不小于5米、高层建筑不小于6.5米退让。除上述情形外,其余退让要求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执行、梧桐工改试〔2025〕1号文件执行。
地下建(构)筑物:若该项目与北侧相邻的******公司****公司技改项目同时报批、建设,为谋求地下空间的统一开发利用,连接处可不受离界距离限制,地下可实现互联互通。
2、建筑间距及**要求。建筑与建筑、建筑与用地需满足国家规范及**、消防、环保、抗震等相关的要求。同时必须满足**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的规定,且充分考虑远期周边**要求。
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鼓励项目实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开挖深度不大于15米。
4、设计方案应符合桐政办发〔2013〕134号文件。
5、建筑景观管理要求。注意建筑风格、色彩与环境的协调,沿街建筑的景观布局,应强调界面的连续性,注重整体空间效果。建筑立面设计时须对广告设置、夜景照明、空调室外机设置等统一设计。围墙应采用通透式。
6、总布设计(城市设计)要求。重视交通组织设计和无障碍设计。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得低于1985国家高程3.5米,与周边道路平均标高高差应在±0.5米以内。
7、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应体现周边经实测的建筑情况。
(六)基础设施要求
1、地块内不得有架空线路,各项基础设施(给排水、电、气、热、电信等管网、线路)予以预留,且设计方案需满足其配套要求。
2、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配电房、消控室、水泵房等其他公建设施。
二、建设要求
建设要求为其他专业部门要求,本部分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提供并负责解释监督管理。
自持比例:项目符合商业部分自持比例不低于商业计容面积的50%,其中零售商业、餐饮、娱乐、旅馆部分不可分割。
人防工程。根据《****中心**0573-TX-ZX-05单元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对该地块作出人防工程配建要求,若地块涉及**其他民用建筑总面积在2000㎡以上的,应根据易地建设有关政策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物业用房。根据住建部《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桐政办发〔2018〕108号文件精神。物业管理用房配建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含地下计容面积)的0.3%,位置按桐政办发〔2018〕108号文件要求设置。
文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省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市大**世界文化遗产涉建项目管理细则(修订)》等法律条款精神。项目建设避让区域内各级各类文物。土地出让(划拨)前应完成考古前置工作。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报当地文物部门处理。项目不涉及大**遗产区、缓冲区和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
垃圾分类设施。根据嘉分类办〔2019〕23号、**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生活垃圾收集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宜建设在地块北侧便于生活垃圾运输位置;视频监控、投放数据等接入本级监管平台;至少设置1处不小于30平方米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具体按省标执行;建设图纸需标注生活垃圾房位置、面积、功能区划分等,并报分类办审核同意后再施工;在地块方案中增加垃圾分类专篇。
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按《**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3-2030)》指标要求建设。非政府投资的办公、商业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不低于绿建二星级;实施太阳能光伏应用,当2<容积率,办公、商业建筑光伏组件面积占计容面积不小于2.5%,并符合**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J33/T1105-2022规定;满足建筑碳排放技术要求等。
三、其他要求
(一)业主单位须持本规划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业主单位提交设计方案(文本须统一装订成A3规格,并提供电子文件),并应保证设计方案质量及方案修改进度,报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
(二)地块内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需拆迁或使之失去使用效能的,业主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前向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处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与改测量标志有关的规划设计图纸,经批准,并支付测量标志拆建费用后方可施工。
(三)本规划条件及附图一份(编号:TXYD****246号),图文一体并加盖审批章方为有效。本规划条件是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
(四)未尽事项按照《**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等相关要求执行,具体由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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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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