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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6〕107号
关于文福镇长隆村长隆水护岸水毁修复项目的批复
****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文福镇长隆村长隆水护岸水毁修复项目概算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解决因暴雨造成的长隆村长隆水护岸毁坏带来的安全隐患,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文福镇长隆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对长隆水上游水毁护岸进行修复治理,护岸修复总长度190m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53.34万元,其中**工程49.71万元、设计1.99万元、监理1.64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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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映萍、杜强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水务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