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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六条规定:
1.拟确定大******执法队昕水****商行政管理所)土地为国家所有,拟确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权利人****管理局。现拟将宗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坐 落:大**昕水镇东关
土地面积:740.73平方米
沿用时间:1981年使用至今
四至界址:详见宗地图
2.拟确定大**住房和****服务中心****广场公厕及道路土地为国家所有,拟确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大**住房和****服务中心。现拟将宗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坐 落:大****东街,接官亭与**路交叉口
向南300米处
土地面积:2791.43平方米
沿用时间:1981年使用至今
四至界址:详见宗地图
若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有****人民政府审定确定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357-****080。
附件:1.宗地图:****管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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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