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4年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停车场建设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公示
**县2024年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停车场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澧源镇兴旺塔村,宗地面积16289.92平方米。为缓解兴旺塔片区车辆占道停放、交通拥堵等问题,补齐区域公共停车配套短板,县委、****政府决定在该片区****停车场。本地块即为项目选址地块,。****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其他城镇建设区,无明确的用地规划条件,建设审批缺乏规划依据。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实施建设,****中心****政府同意后,委托湖****监测所编制了《**县2024年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停车场建设项目地块用地地规划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现将该规划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6289.92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为125.5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6164.3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 20%的附属商业面积),容积率不大于0.4,建筑密度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16米。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不少于 300 个(折合小型汽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低于 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不低于 0.4 个车位/1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的配置比例占比不低于建筑配建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 20%。建筑间距满足《**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有关规定。地块东侧和南侧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为 4 米(含停车位及充电桩设施)。建筑退让西侧城市快速路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为15米;建筑退让北侧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为13米。建筑风格须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整体以现代风格为主,提炼运用本地民族元素符号,实现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有机融合,建筑主色调以灰白色为主。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按法定程序进行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同,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3日(为期15天)
公示地点:澧源镇兴旺塔村现场、**县公众信息网
受理电话:****020 139****1868
公示网站:https://www.****.cn/
附件:1.建筑管理控制图 2.概念性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3.概念性规划方案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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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