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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采矿权人申请,我局邀请省级专家成立工程验收专家组,****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环境局、****规划局、****政府以及柴庄村、砂锅窑村村民代表,共同对****一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闭坑治理工程开展了验收。经验收专家组现场核查、听取汇报并认真审阅项目资料后,同意该工程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73-****336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东路甲2号
附件:1:竣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