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调兵山市烟花鞭炮仓储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铁岭-调兵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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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烟花鞭炮仓储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0633

传真:024-****4041

通讯地址:****综合窗口

邮编:1127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市烟花鞭炮仓储库建设项目

**省**市调兵****学校

**市公共****公司

**泽沣****公司

建设两座鞭炮仓储库及消防水池、事故池等附属设施。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消防废水排入一座事故池(294m3)暂时储存后委托专业单位采用罐****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属于仓储类项目,不进行任何烟花爆竹的生产性活动,也不存储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仓库存储过程无生产性废气产生。通过控制车速,项目场区道路路面硬化,加强库区内及进场道路的清扫、库区四周设置绿化带,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及削减汽车尾气。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置于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1号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收集后集中外售。过期破损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废物,在1号烟花爆竹仓库内的过期破损烟花爆竹专用箱内临时贮存,定******部门销毁。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方式满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标准要求。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取限制车速与禁鸣喇叭,场界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密砌围墙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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