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合同编号:校合字2026年93号202********757
二、合同名称
1、合同名称:****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进口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三、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进口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进口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5、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0303-2
6、是否分包:否
7、项目负责人:周文龙
8、联系电话:150****1058
四、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
2、地址:**省**市氏星路487号
3、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4、供应商(乙方):****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3MA4QPKCQ86
6、地址:**省**区湘府西路299号香芙嘉园1栋714号
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五、合同主要信息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 1 | 71.6万元 | |
| 2 | 傅里叶变换原位红外光谱仪 | 1 | 49.8万元 | |
| 3 | 红外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1 | 40.8万元 |
1、合同金额:162.2万元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六、合同履约
1、起始时间:2026-09-24
2、终止时间:2028-12-30
3、地点:****
4、方式:自行组织
七、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采购单位
2、验收方式:分台(套)验收
3、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八、合同生效
1、生效条件:(生效条件)
九、合同签订日期
1、签订日期:2026-09-24
十、合同签订地点
1、签订地点:****
十一、合同公告日期
1、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9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上传合同(采购人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