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部、中心): 为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委员会****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26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四、“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根据新版《****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A类学校,可在限额外增加1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A类学校也可以在限额内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五、“晨光计划”****学校限额申报。 六、各学院(部、中心)应公开择优遴选推荐,学校以公开、公正遴选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七、****委员会****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八、“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沪教委科〔2022〕27号)实行。 九、申报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12日(周一)10:00前,由科研秘书将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及申报书一式5份报送科研处;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126.com,过时不候。 附件: 1.汇总表.xls 联系人:邢晨晨 电话:****1237 科研处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