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真:****8698
通讯地址:**市**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技改项目 | **** | ****北环工业区华兴道1号 | 技改项目,选****商贸物流园华兴道1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在现有酸再生车间内进行改造,新购置废液处理装置,对现有工程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液进行无害化处理,现有工程的酸再生装置封存使用。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酸1.2万吨,年产液态氯化亚铁9059.98吨、液态聚氯化铁3334.88吨。 | 1.运营期铁粉投料产生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反应釜产生废气、废酸储罐呼吸产生废气应经二级酸雾吸收塔(二级碱喷淋)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无新增废水排放。 3.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采取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新增铁类物质包装****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新增过滤杂质、亚硝酸钠包装袋、二级酸雾吸收塔喷淋废液等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通过网络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公告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