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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已完成**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于2026年8月10日在****主持召开了**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同意**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有关要求,将**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共计2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归公众反应的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9****0557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