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中医院县域信息化互联互通融合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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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就其“****县域信息化互联互通融合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县域信息化互联互通融合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预算总额为29.20万元,****中心药房系统与HIS系统融合改造(****与**镇院区),前置审方系统与HIS系统融合改造(****与**镇院区),医保智审一体化平台与HIS系统融合改造(****与**镇院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仅限唯一供应商/不可替代技术需求/原项目添购等)。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单一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郑****开发区**街221号9号楼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专有技术与源代码的唯一性

医院院HIS信息系统由****独立开发,拥有该数据结构的修改及核心业务逻辑的调用,属于专有技术范畴。任何与现有系统的无缝对接。

2.系统兼容性与数据安全的必要性

HIS信息系统承载着全院诊疗信息、医瞩、费用等关键业务。接口改造涉及数据库表结构的变更和业务逻辑的调整。由原厂商实施可最大程度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3.保证业务连续性与服务配套

本次采购属于对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为了保持与原有系统在技术架构、数据标准和业务流程上的一致性,必须由原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此外,政策性接口通常具有明确的截止时限,原厂商对系统最为熟悉,能够快速响应需求,确保按期完成合规要求。

4.符合法定适用情形

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与服务配套”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采用该方式合法合规、必要合理。

综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策依据,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八、公示媒介及公示期限:

公示媒介:在《》网站发布。

公示期限: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止。

九、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幸福**段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3-****789

代理机构:****

地址:郑****开发区**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联系人:李现峰

电话:156****8801

****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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