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9月28日拟作出源生肽创(辽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沈阳-新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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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分局关于2026年9月28日拟作出源生肽创(辽****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9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源生肽创(辽****公司建设项目

**省**市**市张家屯镇土岗子村

源生肽创(辽****公司

**鑫恒****公司

/

/

项目为**项目,租****加工厂现有闲置厂房拟建设本项目,项目位于**省**市**市张家屯镇土岗子村,****中心坐标为E122度58分34.237秒,N41度49分43.090秒,占地面积为8846m2,建筑面积为6300m2。项目以磷酸二氢钾、尿素、磷酸二氢铵、硼酸、钼酸铵、硝酸钙、硝酸镁、EDTA锌、EDTA铁、EDTA锰、EDTA铜为原辅材料,通过粉碎、投料、混合搅拌、包装等工序,生产固体粉剂水溶肥1000吨(分为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项目以冻鱼、海带、海藻、大豆、纤维素酶、蛋白酶,中量元素粉剂(钙、镁、锌)、微量元素粉剂(铁、铜、锰)、水为原辅材料,通过粉碎、研磨、投料、酶解、乳化、复配、包装等工序,生产含氨基酸液体水溶肥3000吨(分为氨基酸清液型液体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悬浮型液体水溶肥料)。项目建成后年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及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共计4000吨/年。

1、大气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固体粉剂水溶肥生产线粉碎、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各工序原料异味;含氨基酸液体水溶肥生产线粉碎、研磨、投料、酶解、复配、乳化、罐装等工序产生异味(氨气、硫化氢、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臭气浓度)。

2、水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含氨基酸液体水溶肥生产线设备清洗废水。

3、声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粉碎机、混合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物、废封口绳、废机油、废油桶等。

减缓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线的粉碎机、投料口处、包装机上方分别设置四周带有软帘的包围式集气罩,废气中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液肥生产设备均利用管道连接输送,为密闭生产,配套设计水喷淋装置+生物除臭装置,废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车间封闭,定期洒水抑尘,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原料堆放、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含氨基酸液体水溶肥生产线设备清洗废水收集至集水罐内,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掏,堆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混合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物、废封口绳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不在厂区存放。废包装物、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封口绳、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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