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报送的**路(沙江路—中兴大道)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
二、主要公示内容
(一)主要设计技术指标。**路(沙江路—中兴大道)工程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西点接现状沙江路,**接现状中兴大道(即建兴路)。该工程实施长度551.851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标准横断面采用四幅路形式,设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其中,道路规划控制点标高调整如下:
1.**路与规划一路控制点标高由94.03米调整为92.173米;
2.**路与规划二路控制点标高由98.00米调整为94.614米;
3.**路与中和路控制点标高由110.00米调整为99.019米。
(二)设计依据及符合规划情况。本工程主要依据为《****中心**DGL-03(茅桥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最新成果,**路(沙江路—中兴大道)工程方案设计内容齐全,设计原则和技术指标基本符合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达到方案设计深度。
三、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四、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告栏(**市锦春路3-1号)。
(二)项目现场。
(三)****网站(http://zrzyj.****.cn)。
五、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送至****市政交通科(联系电话:0771—****437,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1号****办公楼七楼710-3室,邮编:530021)。
****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