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加热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开发区聚海路2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编制人员:周元强(035********000000152)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开发区聚海路2号,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建设加热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热解炉燃烧器新增燃料油年用量9000吨(该燃料油为企业原有项目生产),并且在6#排气筒废气处理装置中新增一台6.8t/h的余热锅炉。项目代码:****。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应遵循环境安全优先原则,确保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全过程环境安全与人体健康。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严管”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再生利用技术全生命周期评价,结合燃料油产物用途,开展环境风险定性评价,并根据定性评价结果开展再生利用产物环境风险定量评价;严格识别燃料油利用各环节环境污染因子,采取相应环境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确保质量指标及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炉用燃料油》(GB25989-2010)的相关要求。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锅炉外排水和软化废水纳管排放,废水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燃料油燃烧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二燃室+余热锅炉+极冷塔+两级碱喷淋+湿电除尘+6#排气筒处理设施,废气排放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排放标准要求。6#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0米。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严格固体废物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2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鉴别标准及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固体废物环境治理燃料油产物须符合GB34330规定要求的国家、地方或行业通行的标准,并经有资质第三方机构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一般固体废物可综合利用,鉴**论之前按危废进行厂内管理,并根据鉴**果合法合规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名录或鉴别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再生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及污染土壤原料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四、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强化全厂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及固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等环节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污染防治与环境风险管控稳定运行措施及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按《报告表》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再生利用产物及其产品中特征污染物理化性状,制定落实企业及其处置利用场景跟踪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公开环境信息,如处置利用产物不能达到环境风险管控管理相关要求,须对原始固体废物及其处置利用产物另行合法安全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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