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风电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626、****175(传真)
监督电话:****016
地址:**市龙蟠大道99****管理局****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安****风电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省**市**县施官镇、水口镇、**镇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皖欣****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施官镇、水口镇、**镇,总投资约103187.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0万元。本项目总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通过8回35kV架空线与电缆直埋混合线路输送至拟建升压站。年上网电量45924.6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296.23h,容量系数0.262。
该项目已取得《****能源局关于确认安****风电场项目等2个项目建设规模的函》(晥能源新能函〔2026〕26号)和****规划局《关于安****风电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滁自然资规函〔2025〕167号),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地。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风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控制项目与环境敏感点之间的距离,避免光影、噪声等对其产生影响。落实临时用地、耕地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确保施工期结束后原有生态功能不降低。运营期结**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恢复工作,风电场应进行植草绿化,风机安装场地边坡、道路边坡应进行植被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应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强化鸟类**保护措施,最大程度避免生态影响。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减少高噪声和高强振动设备的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采用限速、选用低噪设备等有效措施,加强风机及其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运营期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3.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要求。运营期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4.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免雨季施工。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等,不外排。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干化淤泥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处置。
6.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7.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相关部门意见
******分局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