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符崇为等十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22(宅基地)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8日 时效性:关于符崇为等十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22(宅基地)
1.符崇为宗地位于儋****村委会藤根西一队,****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81.40平方米,**建筑面积229.1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2.王梅别宗地位于****村委会兴华路三十五街,****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50.61平方米,**建筑面积375.7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40米。
3.符**宗****村委会头潭安置区二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4.羊瑞华宗****村委会头潭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4.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5.羊瑞龙宗****村委会头潭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4.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6.陈锡协宗地位于****村委会北吉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32.80平方米,**建筑面积392.0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7.林永超宗地位于****村委会潭乐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6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8.1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8.卓世盈宗地位于那大镇兴华路十七街,****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65.09平方米,**建筑面积324.99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50米。
9.王锡明宗地位于****村委会潭乐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9.54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50米。
10.叶月屏宗地位于****村委会武后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8.2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11.钟全珍宗地位于****村委会武后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8.2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12.徐浩宗地位于****村委会潭乐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7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3.王花梅宗地位于****社区东汉村,****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32.40平方米,**建筑面积384.97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4.林占捷宗地位于**省****村委会清平村13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7.0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25米。
15.符丕寿宗地位于**省****村委会清平村71号,****基地(集体土地),土地面积1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7.0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25米。
以上十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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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