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已编制完成《******镇迷赖村养殖小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项作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镇迷赖村养殖小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县**镇迷赖村大岭顶,大岭背,山猪炮,呵七婆岭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四个小规模场每个场猪舍面积6600平方米,总面积26400平方米。建设配套生活区、洗消间(消毒用房)、粪污处理设施、道路、电气、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常年育肥猪存栏量9600头,年出栏生猪19200头。
总投资:3500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com/s/1cESc44GlCv0FC3MCdaM6Og 提取码: ca5t);
(2)如需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四、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和途径
若公众对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cZUiejm9MffYQupsim0iyg 提取码:dzt8),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县**镇迷赖村大岭顶,大岭背,山猪炮,呵七婆岭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152****6665
环评单位:****
联系人:颜总
联系方式:****@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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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