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社区****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8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社区****中心房屋租赁,包含场地租赁费用及税金,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产生费用的合计金额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0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社区****中心位于**市**区上寨村拆**置房B1-B4栋一层及二层的部分商业用房,已持续经营3年,该房屋使用权归属****,建筑面积4080.3㎡。****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实施了专项装修及设施设备配置,包括:医疗流程布局的改造、放射防护工程、供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消防设施、强弱电网络铺设、医疗设施及办公设施等,建设总投资约500余万元,上述建设投资已形成本单位固定资产,各类医疗专用设施依附于房屋建筑主体,与房屋紧密结合、不可拆分。如另行选址,需额外产生场地搬迁、二次专项装修、医疗专用设备重置、系统调试等大额支出,原有已投入的财政资产将直接闲置损耗,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浪费;搬迁还可能导致设备损坏风险、工作衔接滞后等情况。
2.****社区****政府举****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提供儿童及成人预防接种、老年健康管理、健康教育、慢病患者随访管理、孕产妇建档管理、0-6岁儿童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等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具有连续性、不可中断的特点。该场所经多年运营,已形成成熟、顺畅的诊疗服务动线、功能布局与工作流程。辖区群众已熟知该服务点位,形成稳定的就医习惯,群众认可度高。若实施整体搬迁,从场地选址、场地清空、场所装修、设备迁移校验、系统迁移、****审批办理等至少需要7-9个月,期间将造成核心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阶段性中断;无法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医疗机构(诊所)就诊,多数诊所未开通医保,加重群众就医负担;疫苗接种、老年人健康体检、慢病随访、0.-6儿童健康体检、孕产妇建档管理等连续性服务无法正常开展,影响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考核指标。同时,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中断,直接降低辖区群众就医获得感,引发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
3.现有场所空间规模、楼层布局、诊疗分区、消防条件、医疗污水处置、区位辐射范围等硬件条件,****医疗机构诊疗流程、院感管控、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功能需求,是当前可完全适配本机构运营要求的唯一场地。同区域内暂无可替代且满足医疗合规要求的同等条件房源,短时间内无法寻找到适配替代场地。目前该房屋使用权唯一归属****,无同等条件备选房源及出租主体,无法通过竞争性方式选取其他租赁服务商。
4.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类项目,结合公共服务履职特殊要求、现有资产配置现状,因场地条件、医疗专业改造、民生服务连续性等特殊客观要求,场地出租主体具有唯一性,无其他可替代房源,不具备开展竞争性采购的现实条件。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释义中 “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法定适用情形。
综上所述,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连续稳定运行、保护现有固定资产、规避财政资金浪费、维护辖区群众基本就医权益等因素,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场地唯一使用权出租方****实施房屋租赁采购,保障医疗机构业务持续稳定运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停车场配套用房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6****5048
联系地址:**省**市**区云潭南路2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0851-****8910
联系地址:**省**市**区石****科技园3栋8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李飞
联系电话:135****2226
联系地址: **省**市**区**西路66****广场商务楼18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5.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