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湖墅南路111号702室 | 2,989,591.76元 | 100.00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登高西路、西陂路、**路等道路人行道海绵提升改造工程 | 对登高西路、西陂路、**路等道路人行道进行海绵提升改造,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具体委托事项****评审中心审核后工程量清单、审核说明及图纸为准; | 60日历天 | 项 | 涂集祺 | 浙233********11829 | 2,989,591.76 |
| 采购人代表: | 江琳玉 |
| 评审专家: | 吕计超 、 马菊兰 、 陈奔 、 曾小玲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的70%计取。(开户行:****银行****公司**第一支行,开户名:****,账号:3500 1697 7070 5000 1005,开票邮箱:****@163.com,联系人电话:林女士0597-****663)。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成交服务费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0% 100—500(含) 0.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登高西路、西陂路、**路等道路人行道海绵提升改造工程:1.6748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对11家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其中11家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10家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1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中****公司上传的最终报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经系统排名后综合得分第一名为****、**路通****公司、**大江东****公司;由采购监督人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经抽取: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路通****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大江东****公司。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中33号
联系方式:0597-****00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5号塔泉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97-****6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毅春、叶立梅、林娜
电话:059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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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