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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租赁**市荣鑫****公司位于**市**县石湾镇永石大道科技北一路11号2号厂房(共5F)西边1-3楼作为生产车间及综合楼(共7F)第二楼、第四楼****办公室、员工宿舍,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3度10分37.103秒,东经113度54分20.143秒。总占地面积1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主要从事台球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台球30万套,于2025年11月14****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惠市环(**)建〔2025〕370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已于2026年9月29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贺敏
联系电话:138****4036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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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