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基本要求
按照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及镇域内道路实际情况,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并承担车辆保险、油料、验车、维修保养等服务。
车辆类型:标准双排座皮卡车,货运功能正常;
车辆年限: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5年(以车辆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无重大里程调表记录;
车辆状况:车辆手续齐全(行驶证、交强险、商业险、100万>等均在有效期内),年检合格;无重大交通事故、泡水、火烧等历史记录,车身、发动机、变速箱、制动系统等核心部件运行正常,无故障隐患,轮胎磨损程度适中,可直接投入日常使用;
其他要求:车辆外观整洁,内饰完好,空调、车窗等基础功能正常,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行驶标准。
二、租赁相关事宜
租赁期限:6个月(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车辆之日起计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元/半年(每月租金10000元,含税,包含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常规保养费、燃油费、正常使用产生的维修费,不含人为损坏维修费用);
用车方式:承担方自行使用,出租方无需配备司机;
交付地点:****政府
三、报名方资格及需提供材料
报名方为合****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业务;
本次报名不接受网上、电话及邮寄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签字按手印,原件备查):
(1)报价为半年租金;
(2)车辆所有权属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
(3)车辆相关保险单据(交强险、商业险)、年检证明;
(4)报名方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
(5)车辆近期状况证明(含车身、核心部件、行驶功能、里程、年限等情况,附车辆实拍照片)。
四、报名及遴选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期间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政府民生服务办
联系电话:135****1000/180****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