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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农村领域招投标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惩戒的 公示
我县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发现: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代理机构山****公司招投标汇总资料记录的抽取专家、专家签到、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违反招投标法规定。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中标单位****和竞标单位******公司《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电话相同;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竞标单位山****公司****公司《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电话相同。涉嫌围标串标行为。
2026年全省交叉审计时发现: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中标单位**县鑫溢源****公司与竞标单位长****公司《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电话相同;竞标单位******公司与**县格瑞****公司存在联络手机号共用、裁判文书网查询账号互通、涉嫌相互配合围标的串通投标行为。
上述行为 违背招投 标公平、公正、公**则,扰乱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严禁串通投标的强制性规定。未严肃行业监管纪律,整治招投标领域乱象,规范涉农项目建设市场秩序,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依据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监管,不良行为惩戒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将上述中标代理机构、8家投标企业纳入****农业领域招投标主体黑名单管理,实施信用惩戒。
一、公示期限
Expert consultation
2026年9月29日-10月8日,共计3个工作日。
二、异议申诉方式
Expert consultation
公示期内,如相关单位对本次涉嫌围标串标认定及黑名单纳入结果存在异议,可依法依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同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佐证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异议材料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正式将其纳入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并落实常态化信用惩戒。
三、惩戒措施
Expert consultation
公示无异议后,将对1****公司、8家涉事单位实施信用惩戒,3年内禁止参加**农业农村系统的工程项目投标活动。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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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