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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保环评「2017」4号,现将****机械铸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分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机械铸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分阶段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省**市**县郑墩镇张屯村上村49-5号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实际建设情况,总用地面积19020.1m2,总建筑面积4382.97m2,建设标准化厂房1栋以及办公楼、科技楼等。
生产规模:由于2#厂房、3#厂房尚未建设,目前只建设1#厂房以及办公楼、科技楼等,故本阶段验收建设标准化厂房1栋(1#厂房)以及办公楼、科技楼等,采用覆膜砂生产线的铸件产品为4500吨/年。
验收范围:本次阶段性验收规模为采用覆膜砂生产线的铸件产品为4500吨/年,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按实际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156****7810
公示期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9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