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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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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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县**镇福通路88-92号 1,782,000.00元 99.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监内副食品配送服务 ****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在上午8点30分(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的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和要求)前送达所需货物(每周大约送货2-3次,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等,其余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服务期为1年 提供的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且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等,其余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782,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琪
评审专家: 黄子玲 、 董心文 、 郑梅霞 、 侯传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省****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其中财政预算3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60万元),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490万元(即财政预算3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6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49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标准如下:(0,50]万元:1%;(50,100]万元:0.9%;(100,500]万元:0.5%;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杨桥支行;开户名:****;账号:350********05250510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监内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2.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二)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金额,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中标人的下浮率为:46%。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省****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实际金额490万元,其中****330万元、**省****公司160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南屿镇窗厦村悬**1号

联系方式:0591-****558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18-81号恩特楼A402、403单元

联系方式:189****3501、177****7868、0591-****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话:189****3501、177****7868、0591-****1177

****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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