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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澄清通知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处理厂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或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391.339825 万万元; 其中: □勘察费为万元; 设计费为 23.492569 万元; □设备购置费为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1859.358098(含设备设施)万元; □暂估价为 356.29 万元; □暂列费用为 152.199158 万元。【备注: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 |
现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或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391.339825万元; 其中: □勘察费为万元; 设计费为 23.492569 万元; □设备购置费为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1859.358098(含设备设施)万元; 暂估价为 356.29 万元; 暂列费用为 152.199158 万元。【备注: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 |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是按照系统中上传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编制,此处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 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