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9分钟前 | 公 开 人:****临时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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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法院于2026年7月15日根据****的申请,决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7月15日****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称“临时管理人”)。 为****公司预重整工作,实现企业经营价值的最大化,保护广大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现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预重整程序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为公平、公正地引入预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临时管理人特制作本公告。本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公告所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公司资产、负债、经营等详细情况的,需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签署相关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后进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3、根据本案件的具体情况,临时管理人有权随时更改、调整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并通过补充公告或通知等形式发布;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评审工作,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撤回/中止/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尽调保证金和预重整投资保证金由临时管理人在撤回/中止/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临时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4、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不得向临时管理人主张任何利息、费用等补偿或赔偿责任。 5、意向投资人按本招募公告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预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视****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6、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时管理人与投资人另行协商后确定。 8、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于2005年6月1日设立。注册资本518万元(已实缴);公****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吴锁娣(占股比例100%)。****公司项目经营范围为汽车、摩托车、模具、电子、机械的零部件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资产情况 1、****公司名下拥有国有工业用地约21.5亩,有证工业厂房及办公楼5944.47平方米,该部分有证不动产均已经抵押。含承租人投资的无证建筑及设施1750.19平方米在内,上述不动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5233元。 2、****公司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7300元。 3.权利限制情况:接受指定以后,据临时管理人调查,土地使用权已设立抵押权及查封情况,建筑物存在产证不完整、诉讼执行等权利限制情况。 4.特别提醒:在预重整案件受理前,****公司部分****公司或个人使用,该部分租户****公司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对于债权申报、腾空厂区等事宜均不积极配合,后期可能存在争议纠纷。 ****公司负债情况 截止目前,预重整程序中共有13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61722.89元。 以上债权数据为截止到 2026 年9月28日的债权申报金额,仅供 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特别提醒 (一)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整企业重整范围,最终的重整企业范围以管理人与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二)本次招募对应的重整资产情况,以其移交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各类资产的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除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意向投资人应对拟投资企业各类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负担(含显性、隐性)等自行调查核实,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本次招募对应的负债情况,仅系根据目前债权申报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部分)以及审计机构根据账载情况的列明,并非最终确定的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四)意向投资人需****公司****政府对投资企业的政策要求,是否符合当地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亩税率、安全环保等标准,需意向****政府部门对接了解。 (五)经调查,****公司取得出让工业用地时,应缴纳给村集体****小组补偿费用欠付未缴,村委会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同时要求优先于抵押权受偿。该等情况需意向投资人自行协****小组之间的纠纷。 (六)对于未处理完毕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款等流动性资产,重整****公司、意向投资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风险仅为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情况所作出的提示,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投资风险,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四、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声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当接受本次预重整投**的瑕疵问题,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无欠税情况。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6、符合上述第1、3、4、5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 7、请意向****政府了解相应投资准入机制,对照对本项目的规定要求自行评估并提前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如报名后出现无法变更股权、主体不适格而导致不能作为重整投资人或其他不利后果,管理人不负任何责任,全部后果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10月 29日17:00时前通过邮寄的方式(仅限EMS、顺丰)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给临时管理人【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开发区**路丽都大厦六楼 ****事务所,杨天波律师(收),电话:139****3330】。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 本公告发布前已自行****人民法院等相关机构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人,也需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的,应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意向投资人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投资的决议性文件(原件)及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要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5)意向投资人身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书面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两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 1、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临时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三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补正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临时管理人将以电话或邮寄等方式,将审查结果进行通知。 (四)尽职调查与保证金 1、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后,方可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开展尽调工作。尽调保证金应当在收到临时管理人的审查结果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临时管理人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510********521 2、尽调时间以 7 天(自然日)为限,起算时间为缴足尽调保证金的次日。 3、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查、资料查阅等方式,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关尽调资料并协调债务人积极配合。 4、开展尽调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 5、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招募活动中知悉的,由临时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临时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五)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与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调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如意向投资人不进行尽调,则在收到临时管理人审核结果通知后 15 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的上述账户再另行缴纳预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2、预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的方式、投资金额、偿债方案、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资金来源、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与监督期限、符合政府投资准入、村委纠纷处理、待确认债权及未申报债权的处理方案等,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 3、预重整投资方案须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预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及骑缝章。 4、意向投资人不提交或逾期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或仅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未按期、足额缴纳预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预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也可直接书面申请放弃预重整投资。 (六)预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及确定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方案》等材料开展遴选工作: 1、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预重整投资保证金的,由临时管理人与该意向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实际的谈判结果决定是否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预重整投资保证金的,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企业规模、经济实力、预重整方案、****政府投资准入、与村委会纠纷的协调处理等条件,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临时管理人将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3、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向其发出《预重整投资人确认告知书》;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向其发出《预重整投资人未确认告知书》。 4、临时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预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备选预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七)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与预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1、意向投资人收到《预重整投资人确认告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预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法院、临时管理人的具体要求,与临时管理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已缴纳的保证金全部统一转为履约保证金。 2、协议签署后,临时管理人与预重整投资人相互配合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并根据各相关方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五、对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放弃预重整投资的,临时管理人将在该意向投资人放弃预重整投资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尽调保证金(无息)。 2、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备选预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发出《预重整投资人未确认告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预重整投资保证金(无息)。 3、预重整投资人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预重整投资协议》,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再退还所有保证金,并取消其预重整投资人资格。 4、若《预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预重整程序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保证金(无息)。 5、****法院裁定批准《预重整计划草案》后,预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退出预重整投资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再退还所有保证金,保证金归债务人所有。 6、****法院裁定批准《预重整计划草案》后,预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预重整计划履行义务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再退还所有保证金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预重整投资人在所有保证金之外所投入的资金作为普通债权处理。 7、如临时管理人发现意向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的材料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财务数据、证明等),或违反保密承诺,临时管理人有权不再退还所有保证金,并取消其报名资格/预重整投资人资格。 8、预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缴纳偿债资金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再退还所有保证金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9、预重整投资人资格被取消后,临时管理人有权直接确定备选预重整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没有备选预重整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有权重新招募或通过其他合理方式确定预重整投资人。备选预重整投资人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前,应重新补足预重整投资保证金。 六、其它重点事项提示 本招募公****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书等,自主评判商业风险,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热忱欢迎各单位****公司的预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