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8分钟前 | 公 开 人:**鑫源****公司 | |
|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6年4月10****法院作出(2026)湘 0121 破申 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以下简称 “****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5月21日作出(2026)湘 0121 破 16 号决定书,指定**鑫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管理人为最大限度维护债务人资产及营运价值、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法院监督、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本次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于2013 年 07 月 31 日****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639858,住所****开发区泉塘街道漓**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黄**,注册资本 1.2 亿元,股东为******公司持股 91.65%,和其他股东持股8.35%,经营范围为****车行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 批准的项目等)。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时,管理人共收到2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246,919,860.72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予以确认金额为244,196,168.39元,不予确认金额为2,723,692.33元。最终债权情况需以****人民法院裁**果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预招募要求 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备充足资金实力,可提供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够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投资款项; 3.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规范; 4.****法院限制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严重失信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情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上述条件仅为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最低限制性要求,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必然入选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周五)17时截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报名期限。 (二)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主体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将全套报名材料盖章版原件(一式三份)邮寄送达管理人,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盖章版原件与电子扫描件均需在报名截止时点前送达,方视为报名完成。 现场/邮寄地址:**省**市****工业园内****公司 报名邮箱:****@qq.com 联系人:孟杰 联系电话:181****2212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 2.意向投资人主体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联合体报名的,需列明各成员分工、权利义务,并出具各方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授权范围、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函); 6.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与本次意向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7.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严重失信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未被限制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五、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报名期间意向投资人将相应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进行补正,补正期限不视为对报名期限的**。报名期限届满仍未完整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未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确定的标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交付情况予以审核。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将送达《资格入围通知书》。 (三)尽职调查 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的意向投资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期为意向投资人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之日起14日内,意向投资人应在此期限内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并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意向投资方案 1.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期限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并完成尽职调查后,可提交意向投资方案,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期限为尽职调查期届满之日起14日内,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意向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并将盖章版原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2.意向投资方案的内容要求 为依****公司重整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意向投资方案应当包****公司的经营方案、偿债方案、重整投资款金额、支付期限和方式、股权调整方案等内容,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且能够有效执行,意向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五)确定重整投资人 若仅有一名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若未能达成一致,管理人将重新招募投资人。 若有多位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从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以及方案可行性的角度出发,选定一家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选定一至两家意向投资人为备选投资人。管理人将向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分别发送《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及《重整投资人(备选)确认函》。 (六)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应当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如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将有权单方决定与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六、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承诺,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各意向投资****公司基本情况,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自行分析判断等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意向投资人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意向投资****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对入围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须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意向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公司转入重整程序,本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效力自动延续,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身份从“预招募意向投资人”转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相关程序及要求原则上不发生变化。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赔偿。管理人决定终止本次招募、遴选工作的。 (五)本招募公告所载各事项发生变动的,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需了解详情,烦请联系管理人洽谈。 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