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54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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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法院于2022年4月28日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22年4月29日指定********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有效整合,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目的和方式 (一)招募目的 引进具备实力的****公司的投资开发及破产重整事宜,并按照重整计划清偿率兑付债权,以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招募方式 面向**公开招募投资人,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成立于2016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张国锋,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东为苏常平、张国锋,企****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3X8P2826,公司住所:******展示中心,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与开发;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汽车销售;农业技术开发;物业服务;酒店管理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服务。 ****公司资产现状 “华美国际.时代广场”****政府规划棚户区改造项目,原规划总用地面积124.89亩,实用地面积84.376亩。其中:路东38.6亩,路西45.8亩,道路、河道、绿化占地37.8亩(代征道路占29.843亩,绿地上占6.366亩,河道占1.37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0,280.71平方,地下室48,812.76平方,住宅169,895.27平方,商业58,799.18平方,公寓14,031.77平方,写字楼14,031.77平方,公建4,710.02平方。 后经调整,实际占地面积约5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1.2万平方米。其中路东占地38.6亩,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路西占地约15.4亩,计划规划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 该项目施工及摘地情况如下:路东地块1#、2#、3#、5#、6#、7#楼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中2#、3#、5#、6#、7#楼基本已竣工,未验收,1#楼基坑已做,尚未建设,路西地块8#、9#、10#土地使用权未取得、未建设。为确保按重整计划约定比例清偿债权,政府拟配地约65亩,该配地尚未取得。 (三)投资开发地块 本次招募投资人的开发范围系上述资产中未开发地块。 三、招募方案及流程 (一)重整投资人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本次投资的重大违法行为。 4.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二)提交投资报名资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股东情况、注册资本金额等;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书面的《投资意向书》; 4.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决议; 5.用以证明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以上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装袋密封,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6. 报名时间: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18:00整。 7.报名地点:**县涅阳路与卫生****办事处********办公室。 8.联系方式:郭君,137****3441;张团,177****3796。 (三)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缴纳20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投资人应将投标保证****银行账户。 户 名:****管理人 账 号:166********033361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四)公开竞争、评审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截至2026年10月10日,若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为一人的,由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投资方式及投资价格;若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管理人将本着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投资意向人出价高低、支付方式、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情况进行评选,****人民法院同意后,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投资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5日内应与管理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缴纳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应自确定中标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四、特别申明 (一)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本招募公告,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二)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的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三)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四)意向投资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募不安排统一勘察现场,意向投资人自行勘察需核实相关情况的,可与公告中的工作人员联系。 (六)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0923-定稿(1)(1)(1).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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