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8-05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5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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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96-****755
通讯地址:******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三十三团水溶肥生产项目 | 第二师33团农机库内 | **** | **中源合****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3团农机库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10′51.233″,北纬40°49′11.973″。项目为**工程,租赁第二师33团农机库内现有厂房进行建设,1#厂房1700平方米,内设6条水溶肥生产线;2#厂房1500平方米,用于分区贮存原料及成品,内设危化品库房5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20平方米;租赁现有办公楼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0.6%。 | 废气:运营期通过密闭生产车间,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弱废气影响,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应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33****处理厂处理,软化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排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固废:施工期废旧金属、塑料、木质托盘等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化利用;对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如破损泡沫污染塑料膜等运输****填埋场处置;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暂存于专用密闭容器,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废包装袋****回收站回收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氢氧化钾包装袋、废润滑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固废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适当降低车速,避免或杜绝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表1中标准限值。运营期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 2 | 第二师塔里木灌区恰铁干渠引调水工程(2#节制闸~4#节制闸段) | 第二师塔里木灌区31团、33团 | 第****服务中心 | **中源合****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塔里木灌区31团、33团境内,项目为改建工程,主要对恰铁干渠2#闸~4#闸间渠道进行防渗加固改造,总长9.008千米,同时改造渠系建筑物19座。项目干渠起点坐标为:东经86°29′33.012″,北纬41°53′41.476″,终点坐标为:东经86°29′43.960″,北纬41°53′41.259″。项目总投资12527.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 | 废气:施工期施工材料和土方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定期洒水抑尘;机械设备和车辆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养维修,选用合格环保的燃料。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BG16297-1993)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院落现有排水设施,最终输送至31****处理厂。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应限值。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综合利用于本工程建设中,不可利用部分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土方堆积在渠道堤坝左右侧外坡脚,全部综合利用于堤坝填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
| 3 | 中国****公司****公司****加油站增加LNG功能项目 | ******县苏塘-1-1(城以西150公里处315国道1988公里处) | 中国****公司****公司 | ******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县苏塘-1-1(城以西150公里处315国道1988公里处),项目为扩建工程,不新增占地,建设内容包括**一套LNG橇装设备(1台60立方米储液罐,2台LNG加液机),新增200KVA变压器,配套土建、工艺、电气和通讯等工程。同时停用1座50立方米柴油储罐,拆除部分辅房并对150平方米附属房进行装修改造,满足加能站日常运营需求。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9%。 | 废气:施工期挖、平整施工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定期洒水;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LNG卸压时产生的废气经一套EAG放空系统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区生活污水井收集,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柔性连接、基础使用隔振垫;加强对进出厂区内车辆的交通管理,如禁止车辆在场内鸣笛,限制车速等,南侧厂界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基地,渣土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剩余的建筑废料运送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