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安塞区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
陕西-延安-安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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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5936745鞠洪文
郭亮**省**市**区
**省**市**区河庄坪镇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公司****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区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省**市**区
经度:109.****9312 纬度: 37.****4246****服务局
2023-11-13
延行审城环发〔2023〕167号****、916********5936745007X、916********5936745008W、916********5936745005Y
2025-02-209053.48
687****
916********5936745****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6********2009337******公司
****0138MA6WD7U91L2025-10-10
2026-08-312026-09-28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井场 20 座(扩建 4 座),采油井 46 口、注水井 12 口,改扩建站场 7 座,**出 油管线 35.71km,集气管线 8.69km,注水管线 8.11km;更换注水管线 17.04km;**井 场道路 10.15km。新增产能部署井场19座,采油井44口、注水井17口,改扩建站场7座,**出油管线42.08km,集气管线0.43km,注水管线3.07km;更换注水管线23.82km;**井场道路7.07km。
(1)新 30-029井场未进行建设、配套的管线及进场道路也未进行建设。 变更原因:****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核实,2023年产建井场建设计划中暂无上述井场建设计划。 (2)注水井增加5口,更换注水管线增加。 变更原因: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增加注**井。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原油采用密闭集输工艺; 2.招一转进行两段脱水改造; 3.塞 431 增改造为 120m3/d 橇装增压点; 4.招四转转改造拆除现有加热炉、输油泵、缓冲罐,站内** 100m3/d 无人值守小型油气混输装置 1 套; 4.桥平 20 增拆除现有 120m3 /d 外输泵及配套缓冲罐,原位** 180m3/d 油气混输撬 1 座; (5)王 40 增新增 100m3/d 除垢装置 1 套; (6)王九注新增 5 井式高压配水阀组 1 套; (7)桥平 12H 拉油点原油拉运改为管输,新增小型油气混输装置 1 套。1.原油采用密闭集输工艺; 2.招一转进行两段脱水改造; 3.塞 431 增改造为 120m3/d 橇装增压点; 4.招四转转改造拆除现有加热炉、输油泵、缓冲罐,站内** 100m3/d 无人值守小型油气混输装置 1 套; 4.桥平 20 增拆除现有 120m3 /d 外输泵及配套缓冲罐,原位** 180m3/d 油气混输撬 1 座; (5)王 40 增新增 100m3/d 除垢装置 1 套; (6)王九注新增 5 井式高压配水阀组 1 套; (7)桥平 12H 拉油点原油拉运改为管输,新增小型油气混输装置 1 套。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选址选线,尽量减少占地。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测计划。落实退役期污染防治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立管线巡检制度,落实环评提出的保护措施,杜绝发生管道泄漏事件。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覆盖存放,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运行期落实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措施,伴生气按要求回收利用。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杂排水用于场地洒水。钻井废水、试压废水、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确保噪声达标。 (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油气开发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环发[2022]6号)等要求规范管理、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防渗措施。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环境事故。(一)在项目选址和线路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尽量减少了对自然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控制作业带宽度,管线开挖时将表层土、底层土分开堆放,在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已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并记录相关数据。针对退役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已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并在工程完成后立即启动生态恢复工作,包括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措施。建立了严格的管线巡检制度,确保管线的安全运行,防止泄漏事件的发生。 (二)施工期间,所有物料均进行了覆盖存放,避免了扬尘污染,定期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有效控制了施工扬尘,运行期内,加热炉使用伴生气作为燃料,并采取了相应的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施工人员的生活杂排水经过简单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钻井废水、试压废水和采出水通过高效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水质达到回注标准,不外排,未出现任何外排现象。所有废水处理设施均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理效果。 (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作业,减少了对周边居民的干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措施,显著降低了施工噪声水平。 (五)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填埋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具备良好的防渗性能,防止污染物渗漏。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确保未受到污染影响。 (六)编制了详细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7月22日在**市****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采取了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安装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储备库等,有效预防了潜在的环境风险。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成后须按程序实施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三)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一)项目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建设单位在环评阶段已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对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根据项目变动情况判定,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验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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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1.42 485.55 0 728.33 0 25798.64 -242.78 /
1.17 0.022 0 0.033 0 1.159 -0.011 /
31.48 0.5 0 0.75 0 31.23 -0.25 /
1.85 0.034 0 0.051 0 1.833 -0.017 /
70.45 2.13 0 0 0 72.58 2.1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招四转加热炉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其他燃气锅炉 8m高排气筒 二氧化硫未检出,颗粒物最大值3.5mg/m3,氮氧化物最大值90mg/m3
2 塞431增加热炉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其他燃气锅炉 8m高排气筒 二氧化硫未检出,颗粒物最大值3.3mg/m3;氮氧化物最大值36mg/m3
3 桥平20增加热炉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其他燃气锅炉 8m高排气筒 二氧化硫未检出,颗粒物最大值3.2mg/m3,氮氧化物最大值52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油气开发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环发[2022]6号)等要求规范管理、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防渗措施。 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填埋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具备良好的防渗性能,防止污染物渗漏。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确保未受到污染影响。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选址选线,尽量减少占地。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测计划。落实退役期污染防治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立管线巡检制度,落实环评提出的保护措施,杜绝发生管道泄漏事件。 在项目选址和线路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尽量减少了对自然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控制作业带宽度,管线开挖时将表层土、底层土分开堆放,在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已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并记录相关数据。针对退役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已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并在工程完成后立即启动生态恢复工作,包括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措施。建立了严格的管线巡检制度,确保管线的安全运行,防止泄漏事件的发生。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环境事故。 编制了详细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7月22日在**市****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采取了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安装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储备库等,有效预防了潜在的环境风险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供水。依托井区范围内的现有供水站提供,管线从注水站引出,接入注水井口。 (2)供电工程。坪桥区块依托坪桥 35kV 变电站;王窑区块依托王窑 35kV 变电站;招安区块依托高沟口 35kV 变电站、沿河湾 35kV 变电站;高桥区块依托王南 35kV 变电站。 (3)采出水处理。招安区块依托招一转采出水处理系统;王窑区块依托王窑集输站采出水处理系统;高桥区块依托王二十五脱水站和王二十转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 (4)钻井废水。进入****处理站处理。 (5)压裂、酸化、试油和作业废水。坪桥区块依托坪 058-8 废液点;王窑、高桥和招安区块依托塞 160 作业处理站、塞 130 废液点、王 23-23 废液点和****处理站。 (6)伴生气处理。伴生气依托现有坪桥集输站轻烃站、王窑集输站轻烃厂和大台撬装轻烃站等进行处理利用。 (7)含油污泥暂存。招安区块依托招安作业区碾 13-11 含油污泥暂存点;王窑区块依托王南作业区王 19-012 含油污泥暂存点;高桥区块依托高桥作业区塞 218 含油污泥暂存点;坪桥区块依托坪桥作业区坪 20-0026 含油污泥暂存点。 (8)含油污泥处置。****油厂****处理站集中收集处置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1)供水与环评相同。 (2)供电工程与环评相同。 (3)采出水处理与环评相同。 (4)钻井废水处理与环评相同。 (5)压裂、酸化、试油和作业废水处理与环评相同。 (6)伴生气与环评相同。 (7)含油污泥暂存与环评相同。 (8)含油污泥处置与环评相同,交由**市新恒油气****公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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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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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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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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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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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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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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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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