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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5901XX | 建设单位法人:雷永奎 |
| 赵志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自****工业园区 |
| ****焦场及装煤除尘升级改造项目(装煤除尘升级改造)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2-N7722-大气污染治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园区 |
| 经度:106.****52222 纬度: 39.****302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2 |
| 乌区环审〔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12-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298.63 |
| 1430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5901X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1********10518X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路易****公司 |
| ****0602MA13RMLU8B,****0104MA0N002N9P,911********56178XA | 竣工时间:2025-10-16 |
| 2025-10-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26 |
| 2026-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6Qknfo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个直径18米的汽车装焦筒仓,单仓储量约4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6个直径18米的汽车装焦筒仓,单仓储量约4000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除尘设备升级,项目建设内容有:汽车装焦筒仓1组、地面除尘站5座,包括:1#筛焦楼地面除尘站、2#筛焦楼地面除尘站、1#装煤地面除尘站(1#2#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2#装煤地面除尘站(3#4#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筒仓装焦地面除尘站。 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消声器,并采取基础减振进行隔声、吸声处理 本项目技改后废布袋与全场其他点位更换的布袋共同委托相关单位处理;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汽车装焦筒仓1组、地面除尘站5座,包括:1#筛焦楼地面除尘站、2#筛焦楼地面除尘站、1#装煤地面除尘站(1#2#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2#装煤地面除尘站(3#4#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筒仓装焦地面除尘站。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废布袋委托****拉运至******公司的固废处置场处置,不在厂内贮存;焦粉、含硫酸钙焦粉直接使用吸排罐车进行抽吸作业,物料转运至**铁树****公司在厂区配套的储料大罐;储料大罐物料达到满载后,罐车装载物料出厂,运输至**铁树****公司外部接收场地;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该危废库为****年产2×96万吨捣固焦项目配套设施,已随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防渗、导排、应急防护、标识标牌等建设条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在危废暂存库内分区规范存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由**新蒙西****公司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15.2 | 0 | 0 | 0 | 0 | |
| 0 | 0 | 19.2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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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87 | 11.45 | 229.06 | 25.87 | 0 | 11.45 | -14.42 | / |
| 0 | 0 | 393.05 | 0 | 0 | 0 | 0 | / |
| 115.57 | 8.4 | 111.5 | 115.57 | 0 | 8.4 | -107.1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1#筛焦楼地面除尘站 |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 | 1#筛焦楼振动筛及落料点等各扬尘点设置密封及吸尘罩并配套建设楼上除尘系统,在筛焦楼楼下焦粉装车点处设密封及吸尘罩并配套建设楼下除尘系统,两套除尘系统规格相同,均为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地面除尘站含楼上筛焦除尘系统和楼下焦粉装车除尘系统两套除尘器,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8)排放。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1#筛焦楼地面除尘站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 | |
| 2 | 2#筛焦楼地面除尘站 |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 | 2#筛焦楼振动筛及落料点等各扬尘点设置密封及吸尘罩并配套建设楼上除尘系统,在筛焦楼楼下焦粉装车点处设密封及吸尘罩并配套建设楼下除尘系统,两套除尘系统规格相同,均为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地面除尘站含楼上筛焦除尘系统和楼下焦粉装车除尘系统两套除尘器,共用一根排气筒(DA017)排放。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2#筛焦楼地面除尘站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 | |
| 3 | 1#装煤地面除尘站(1#、2#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 |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70mg/m3);《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中装煤环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并[a]芘≤0.3μg/m3) | 1#、2#焦炉装煤烟气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和苯并[a]芘,产生后由集气罩收集至1#装煤地面除尘站(1#、2#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经钙基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8m排气筒(DA021)排放。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1#装煤地面除尘站(1#、2#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检出限,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1#装煤地面除尘站(1#、2#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有组织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二氧化硫≤70mg/m3);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1#装煤地面除尘站(1#、2#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有组织苯并[a]芘最大排放浓度为7×10-6mg/m3(0.007μg/m3),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中装煤环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并[a]芘≤0.3μg/m3)。 | |
| 4 | )2#装煤地面除尘站(3#、4#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 |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70mg/m3);《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中装煤环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并[a]芘≤0.3μg/m3) | 3#、4#焦炉装煤烟气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和苯并[a]芘,产生后由集气罩收集至2#装煤地面除尘站(3#、4#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经钙基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8m排气筒(DA022)排放。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2#装煤地面除尘站(3#、4#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2#装煤地面除尘站(3#、4#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有组织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二氧化硫≤70mg/m3);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2#装煤地面除尘站(3#、4#焦炉机侧地面除尘站)有组织苯并[a]芘最大排放浓度为6×10-6mg/m3(0.006μg/m3),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中装煤环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并[a]芘≤0.3μg/m3)。 | |
| 5 | 筒仓装焦地面除尘站 |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 | 本次技改项目**汽车装焦筒仓1组,包括6个直径18米的汽车装焦筒仓,单仓储量约4000吨,并配套建设1座地面除尘站,由一根34m排气筒(DA026)排放。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筒仓装焦地面除尘站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颗粒物≤10mg/m3)。 |
| 1 | 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验收期间,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9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54dB(A),设备运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本项目技改后废布袋与全场其他点位更换的布袋共同委托相关单位处理;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废布袋委托****拉运至******公司的固废处置场处置,不在厂内贮存;焦粉、含硫酸钙焦粉直接使用吸排罐车进行抽吸作业,物料转运至**铁树****公司在厂区配套的储料大罐;储料大罐物料达到满载后,罐车装载物料出厂,运输至**铁树****公司外部接收场地;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该危废库为****年产2×96万吨捣固焦项目配套设施,已随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防渗、导排、应急防护、标识标牌等建设条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在危废暂存库内分区规范存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由**新蒙西****公司处理。 |
| 维修产生的含油废弃物,产生量约为0.01t/a,与现有项目持平,占用现有项目危废库暂存份额,最终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该危废库为****年产2×96万吨捣固焦项目配套设施,已随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防渗、导排、应急防护、标识标牌等建设条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在危废暂存库内分区规范存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由**新蒙西****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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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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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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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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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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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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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