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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618414 | 建设单位法人:安晓丽 |
| 刘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西利路西侧、利港英雄制笔厂南侧、兴西花园北侧(**市利港街道南园路88号) |
| ****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1-Q8421-****中心(站)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西利路西侧、利港英雄制笔厂南侧、兴西花园北侧(**市利港街道南园路88号) |
| 经度:120.079620 纬度: 31.874460 | ****机关:****区管委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1 |
| 澄港开委环审〔202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6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6184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618414 | 验收监测单位:**智慧****公司 |
| ****0281MA1XWD8J5Y | 竣工时间:2026-05-25 |
| 2026-05-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26 |
| 2026-08-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1xVAM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西利路西侧、利港英雄制笔厂南侧、兴西花园北侧(**市利港街道南园路88号)已拆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5935m2,设置药剂科、化验室、放射科、门诊室、抢救室等科室,共建设48张床位,年接诊病例约3600例,项目建成后能够为更多市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在西利路西侧、利港英雄制笔厂南侧、兴西花园北侧(**市利港街道南园路88号)已拆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5935m2,设置药剂科、化验室、放射科、门诊室、抢救室等科室,共建设48张床位,年接诊病例约3600例,项目建成后能够为更多市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病人-挂号-就医-诊疗 | 实际建设情况:病人-挂号-就医-诊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实验室、治疗室和病房等的排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医院楼顶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汽车尾气通过自然通风之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治疗室和病房等的排气经新风系统过滤换气后高空排放。(2)废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住院患者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以及食堂废水。其中,医院职工生活污水以及住院患者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医院职工生活污水以及住院患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与门诊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排入光大水****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该项目****处理站水泵、废气处理风机以及食堂风机等运行噪声,采取措施为: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车间墙壁实砌,有效隔声;③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实验室、治疗室和病房等的排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医院楼顶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汽车尾气通过自然通风之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治疗室和病房等的排气经新风系统过滤换气后高空排放。(2)废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住院患者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以及食堂废水。其中,医院职工生活污水以及住院患者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医院职工生活污水以及住院患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与门诊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排入光大水****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该项目****处理站水泵、废气处理风机以及食堂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措施为: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车间墙壁实砌,有效隔声;③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废药物、药品、废包装材料、餐余垃圾、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废药物、药品委托****处置;废活性炭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以及餐余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厂区内设有一个一般固废堆场20m2,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控制要求。一个危废仓库40m3,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能够满足贮存要求。 |
| 环评中需利用危废仓库(45m2*1)暂存危废,验收期间,企业利用危废仓库(40m2*1)暂存危废,该项目危废委托****进行处置,企业增加危废转移频次,故危废仓库能满足贮存要求。食堂燃料由天然气改为电力,属于清洁能源。由于电力使用过程中不产生燃烧废气,因此该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验收期间,由于医治需求,平面布置、设备数量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0166 | 1.0166 | 0 | 0 | 1.017 | 1.017 | |
| 0 | 0.5083 | 0.5083 | 0 | 0 | 0.508 | 0.508 | |
| 0 | 0.0407 | 0.0407 | 0 | 0 | 0.041 | 0.041 | |
| 0 | 0.0051 | 0.0051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122 | 0.122 | 0 | 0 | 0.122 | 0.122 | |
| 0 | ****000000 | ****000000 | 0 | 0 | ****000000 | ****000000 | |
| 0 | 0.0051 | 0.0051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011 | 0.0011 | 0 | 0 | 0 | 0 | |
| 0 | 0.1017 | 0.1017 | 0 | 0 | 0.102 | 0.1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43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94 | 0.0094 | 0 | 0 | 0.009 | 0.009 | / |
| 0 | 0.0005 | 0.0005 | 0 | 0 | 0 | 0 | / |
| 0 | 0.0122 | 0.0122 | 0 | 0 | 0.012 | 0.012 | / |
| 1 | 废水治理设施 | pH值、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总氮、总氯、总磷、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群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门诊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智慧检(综)字[2026]第0100号:验收监测期间,院区污水接管口中所测pH在7.0~7.2、动植物油未检出、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27~48mg/L、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在15~16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在9.52mg/L~14.6mg/L、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在0.69mg/L~3.87mg/L、总氮日均排放浓度在12.0mg/L~18.4mg/L、总氯日均排放浓度在2.82mg/L~2.96mg/L、粪大肠菌群日均排放浓度在830MPN/L。 |
| 1 | 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 本项目臭气浓度、H2S、NH3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边界臭气浓度、H2S、NH3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浓度、H2S、NH3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规定的限值要求。 | 污水处理站产生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智慧检(综)字[2026]第0100号和智慧检(气)字[2026]第0228号:验收监测期间,氨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在2.92mg/m3,排放速率在0.01kg/h,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在0.159mg/m3,排放速率在5.53×10-4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在354mg/m3。厂界氨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06mg/m3,厂界氨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12mg/m3。厂界硫化氢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1mg/m3,厂界硫化氢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1mg/m3,厂界臭气浓度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未检出,厂界臭气浓度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18。污水处理站周界氨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05mg/m3,污水处理站周界氨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12mg/m3。污水处理站周界硫化氢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01mg/m3,污水处理站周界硫化氢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011mg/m3,污水处理站周界臭气浓度未检出,污水处理站周界甲烷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最大值2.09×10-4%,污水处理站周界甲烷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最大值2.15×10-4%。 | |
| 2 | 食堂油烟废气治理设施 | 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医院楼顶DA002排放。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智慧检(综)字[2026]第0100号: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在1.5mg/m3,排放速率在0.014kg/h。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该项目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智慧检(综)字[2026]第0100号和智慧检(声)字[2026]第0097号:验收监测期间,边界测点昼间噪声值在52.4~56.3dB(A),敏感点测点昼间噪声值在52.4~52.7dB(A)。 |
| 1 | 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废药物、药品、废包装材料、餐余垃圾、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废药物、药品委托****处置;废活性炭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以及餐余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厂区内设有一个一般固废堆场20m2,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控制要求。一个危废仓库40m3,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能够满足贮存要求。 |
|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1个雨水排放口、1个污水接管口、废气排放口2个,均已设置相关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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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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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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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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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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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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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