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548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1 | ****电镀化学品及配套材料产线(集成电路制造用)改建项目 | **开发区吴淞**路168号 | **** | 项目拟投资1200万元,对现有电解槽进行改造升级(数量保持不变),以及对现有废气和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并配套建设320平方米乙类仓库一栋。改建后,产品总产能由216吨/年减少至212吨/年(其中氰化亚金钾24吨/年、氰化银18吨/年、氰化银钾60吨/年,电子级硝酸银110吨/年)。 | 1.本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处理塔废水、冷却水****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水质pH、COD、NH3-N、TN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工艺用水标准,SS、总氰化物、总银执行企业自定回用水标准。制纯水浓水作为清下水排放,pH、COD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SS参照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标准。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DA006、DA007、DA008氰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DA005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DA009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基准氧含量按按实测浓度计,DA01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氰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浓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2 | 开滋****公司年产半导体行业用超高纯阀24万台项目 | **开发区综合保税区B区中央大道188号 | 开滋****公司 | ******公司 | 项目拟投资2250万元,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扩建,购置清洗机、走心机、外部试验机、自动洗净机、废水处理设备等共计约25台/套,年产半导体行业用超高纯阀24万台。 | 1.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电解清洗废水、电解前清洗废水、脱脂清洗废水、酸洗清洗废水、回用纯水、废气洗涤塔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电解清洗废水和酸洗清洗废水经“低温蒸发装置TW003”处理后全部回用;回用纯水一部分直接回用,一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TW004”处理后全部回用;其他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TW001”进行预处理后,接入昆****公司(精密水质净化厂)处理。超纯水产生的浓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生产废水排放口执行昆****公司(精密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雨水排口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SS≤10mg/L。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磷酸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表2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3 | ******公司医用CT高端X射线管生产线技改项目 | **开发区章基路135号10幢 | ******公司 | ******公司 | 项目投资76万元,新增烧氢炉、制氮机等去除工件氧化,减少产品的不良及报废,技改后全厂产品产量不变。 |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排。 2.本项目不新增废气产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4 | 泛恩新材料****公司年产义齿15万片项目 | **开发区**南路173号7号厂房3层 | 泛恩新材料****公司 | **优格****公司 | 项目投资800万元,年产义齿15万片。 |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公司(光电水质净化厂)。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混料、压制和机加工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5 | **特塑****公司年产塑料粒子90吨项目 | **开发区马家宅街56号1层 | **特塑****公司 | **优格****公司 | 项目投资1500万元,年产塑料粒子90吨。 |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公司(光电水质净化厂)。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挤出和检验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氨、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厂界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界酚类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