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芯微光电芯片及模组产业化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开发区郭亮路与丹桂路交汇处东北角“****工业园”17#栋一、二楼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长****开发区郭亮路与丹桂路交汇处东北角“****工业园”17#栋一、二楼厂房建设长芯微光电芯片及模组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楼的光隔离器芯体生产车间,二楼的光纤阵列生产车间以及配套环保仓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实现生产光隔离器芯体6000万个/a,FA光纤阵列6000万个/a。项目建筑面积6464.66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气、点胶及固化废气、酒精挥发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洁净车间新风系统自带的活性炭过滤层吸附处理后排放。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尾****工业园园区化粪池处理,研磨、清洗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调节-芬顿-絮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臭氧氧化-过滤)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塑料壳、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及滤材、废过滤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胶瓶、废清洗剂桶、废酒精桶、废活性炭过滤层、沾染酒精的废棉签、废无尘布,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专用暂存间并规范标识,建立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6517 通讯地址:**经开区**路1****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经****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