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氮化硅陶瓷基板及金刚石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重大变动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开发区航空路6号1号栋和4号栋空置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长****开发区航空路6号1号栋和4号栋空置厂房建设氮化硅陶瓷基板及金刚石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重大变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包括金刚石铜热沉产品生产车间、氮化硅陶瓷基板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办公区、实验室、质检室、仓储工程。本次变动拟将原批复的氮化硅陶瓷基板生产线与新增产能线一并调整至1号栋厂房内建设,生产规模由原年产量50万件提升至300万件,新增产能250万件/年;金刚石铜热沉产品年产700万件的规模保持不变。变动后全厂总建筑面积为8198.25m2,整体产能为年产金刚石铜热沉产品700万件、氮化硅陶瓷基板30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金刚石铜激光切割工序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设备处理后,与金刚石铜组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氮化硅陶瓷片投料、拆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处理,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自带干式过滤器处理,制浆、消泡、流延、叠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氨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冷凝预处理再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流延车间有机废气、氨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清洗工序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气一并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自带的尾气燃烧裂解净化炉处理,再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NMH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有组织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行业NMH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 -202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金刚石铜热沉工艺废水(包括清洗废水、研磨废水、拆模****处理站(TW002)(格栅+中和调节池+混凝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氮化硅基板工艺废水(包括等静压废水、配料清洗废水、喷砂废水、研磨清洗****处理站(TW003)(隔油+格栅+中和调节池+混凝沉淀+絮凝沉淀+斜板沉淀)处理后与依托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间接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磨球、废PET膜、清扫粉尘、边角料、不合格残次品、碎屑、石墨细块、废模具、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干式过滤器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铜块、纯水制备废滤芯收集后定期返回厂家;废化学品包装桶(废试剂瓶)、污水处理站沉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制浆滤渣、废有机溶剂、废浆料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专用暂存间并规范标识,建立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6517 通讯地址:**经开区**路1****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经****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