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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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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路(青东一路—现状全民路**大堤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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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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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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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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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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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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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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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钱****中心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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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古运路15号城发天地大厦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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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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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倪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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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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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8****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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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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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路(青东一路—现状全民路**大堤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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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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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2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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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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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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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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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3)技术标评审内容,调整⑨: 原:“√⑨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 现修改为:“□⑨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 2.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二、评审区间确定”,调整(一)和(三): 原:“(一)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20家,所有投标人入围评审区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和“(三)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评审区间确定范围,相关抽取或评审或确定工作应先将不计入的投标文件去除后方可开展。” 现修改为:“(一)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20家,所有投标人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启用评审区间;”和“(三)启用评审区间的,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评审区间确定范围,相关抽取或评审或确定工作应先将不计入的投标文件去除后方可开展。”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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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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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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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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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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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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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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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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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14: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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