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9-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0418-****590
传真:0418-****537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7号,****中心
编:12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丰田200****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 **县 | **** | ****公司 | 本项目线路位于**市**县丰田乡。本项目由拟建****丰田200****电站**1回220千伏输电线路接入丰田500****电站,长度约为2.14千米,采用单回架设;丰田500****电站预留场地内扩建1回220千伏出线间隔,不新增用地。总投资1369万元,环保投资为33.5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电磁污染防治。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并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辐射等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和堆放过程中应当采取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营期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等措施后,丰田500****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环卫指定的垃圾存放地;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期,削减施工土石方扰动量,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有效防控生态破坏。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