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一回收商库应用统一部署,****已全面应用国网统一回收商库进行竞价活动。请有意向参加****特殊类报废物资(废电路板类)竞价处置的回收商,重新提交资质材料至“统一回收商库”,资质材料上传路径:选择统一回收商库→特殊类资质→选择业务发生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收商资质审核要点提示
在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再生**交易专区线上审核,不接受纸质资质审核资料。需要申报的回收商在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再生**交易专区提交资质审核资料。
二、回收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质
(1)取得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应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废电路板回收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公司、****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质审核申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报废物资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报废物资销售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报废物资销售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4)未发生已处置的报废物资回流电网情况;
(5)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专用资质
申报特殊类废电路板处置的回收商必须具备以下专用资质条件:
(1)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公司**(提供委托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必须具备经营范围内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应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2025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所规定的废电路板相关内容(900-045-49),须具备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的能力,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回收商;
(3)具有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报废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政府规定;
(4)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转运手续的能力,若因回收商无法办理相关转运手续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回收商违约,按合同违约相关条款追责处置。
三、资质审核申请要求
(一)凡参加****线上资质审核的回收商,必须****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再生**交易专区完成注册。
(二)回收商操作手册,下载路径为“****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再生**交易专区”→“新手指南”→“回收商操作手册”。
(三)完成账号注册的回收商,****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再生**交易专区平台→选择统一回收商库→特殊类资质→选择业务发生单位:****。
(四)回收商上传资质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所提交资质文件清晰可辨识,反映所有填写信息内容(如证书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因信息错误、漏填、弄虚作假导致的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由回收商自行承担。
(五)专家初审通过后,提交至****物资部进行审核,最****公司进行终审,通过后方有资格参与****特殊类报废物资(废电路板类)竞价处置。
(六)凡申报****2026年特殊类报废物资(废电路板类)回收商资质集中在线审核的回收商必须通过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再生**专区提交资质材料,专家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9:00。截止时间后提报的回收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质审查资格。标书代写
(七)如有疑问可在电子商务平台再生**交易专区公共信息中查看【****公司】统一回收商库资质审核公告、【****公司】关于补充回收商法人身份信息的通知等,或可拨打010-****8229、****695598-3-4进行咨询,如有再生**专区系统问题,可拨打系统运维电话:010—****1000进行咨询。
四、资质审核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
咨询电话:0571-****4871 0571-****4753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2.0)再生**交易专区业务咨询电话:****695598-3-4、010-****8229
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2.0)再生**交易专区系统运维电话:0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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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