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受托代管的不动产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租标的物:公开招租资产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可到招租资产现场实地勘察,具体招租情况如下:
| 序号 |
招租资产名称 |
招租资产 位置 |
数量(台/套)或 面积约 (㎡) |
租期 (年) |
起始出价格(元/年) |
备注 |
| 1 |
原大****培训中心教学楼14号 |
****办事处奢香大道中段 |
1645.66 |
10 |
600000 |
一、经营范围:所有合法经营项目。
二、保证金缴纳与租金起始底价标准:
本次招租资产按以下单价起始竞价:原大****培训中心教学楼1-4号起租单价600000元/年。
三、回避原则: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回避,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四、竞租方式: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明码加价的竞租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若第一顺位人(最高报价人)弃权,由第二顺位人竞得;若第二顺位人弃权,由第三顺位人竞得,若第三顺位人弃权的,该招租资产本次竞租作流标处理。若本次招租资产只有一人报名,则按起租价进行出租。资产若无人报名竞租,则收回按流程重新招租。
五、竞租报名:凡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提供报名所需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至**省****车站内1楼办公室。
六、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9月30日。
七、报名地点:**省****车站内1楼办公室
八、竞租时间:2026年10月8日10:00时
九、竞租地点:**省****车站内1楼办公室
十、招租联系人:龙女士(155****4042)
十一、租赁合同解释:本次招租期限10年,最长不得超过2036年10月31日;实行先租后用,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后续租金在租期届满一个自然年前一次性付清。租户与资产权属方**市****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租户不得提前解除合约,须租期届满时方可解除合约,因自然原因导致所出租资产毁损,由租户负责修复。
十二、本次招租标的物在竞租成功后****公司**市****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履行代管职责。
十三、本次招租活动解释权属****。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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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