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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结余公示
《**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机构应至少每周更新一次当年采伐限额结余情况,****政府或部门官方网站、****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
现将**县2026年9月20-27日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情况公示如下:2026年**县林木采伐限额52887立方米,使用41689立方米,结余11198立方米,区域统筹采伐限额3501立方米,使用2889立方米,结余612立方米。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件:1.**县2026年9月20-27日林木采伐常规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
2.**县2026年9月20-27日林木采伐限额(区域统筹)结余情况统计表
****林业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