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庙片区更新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标段)已由 **市清****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清****建设局,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文庙片区更新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标段)(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文庙片区
2.1.2建设规模:拟对**文庙西片区、北片区等更新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改善室外环境、道路、房屋、给排水、河道、智能化、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并提供技术服务等。
2.1.3合同估算价:5271.7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完成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房屋交付和资料移交工作。设计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2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11月10日
2.1.5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以及图审部门的规定,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设计和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图集标准和规范要求(含施工过程中更新的),工程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拟对**文庙西片区、北片区等更新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改善室外环境、道路、房屋、给排水、河道、智能化、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并提供技术服务等。
2.2.1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施工图及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及项目实施后的技术服务工作:1、内城河改造提升工程:拆除河道现状污水管网,实施河道两侧排水管网改造及河道水质提升工程等;2、花门楼巷建筑修缮及配套改造提升工程:巷道道路翻新修整、给排水管网全新改造、通讯线路规整优化、房屋修缮、照明系统**升级等全部室外配套附属设施等;3、虹桥里片区改造提升工程:巷道道路翻新改造、给排水管网更新、通讯设施规整、照明设施升级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4、里**两岸沿线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国师塔至1415 街区滨河路段木栈道修缮翻新、御码头亭子维修加固、道路修整改造,同步新增照明亮化设施等;5、白鹭花园建筑修缮工程:建筑主体修缮、功能优化改造、消防系统标准化升级改造等;6、虹桥里片区房屋修缮工程:建筑外立面整体修缮翻新、结构加固、标准化改造升级等。项目需要的详细勘察、文评、洪评、环评、稳评、房屋鉴定、考古勘探等。
2.2.2 施工(含采购)内容:完成以上设计内容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缺陷责任期(两年)内的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项目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路面、管网、绿化、照明、监控等设施予以高标准恢复。配合招标人完****社区、韧性城市等方面)相关研究,并对项目实施后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2.3****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注册结构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11月8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11月8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5〕4 号)文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7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阶段:先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商务标(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商务标+技术标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排序第9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经济标进行评审。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7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7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以有效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有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还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排序先后。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挑选。标书代写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 |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料。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挑选。标书代写 |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造价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工程类型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载明的为准,造价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工程类型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5)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料。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挑选。标书代写 |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注册结构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料。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挑选。标书代写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 |
||
| 其他要求 |
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1.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11月8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11月8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 |
||
| 信用要求 |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经济标):8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10分 项目管理机构(商务部):2分 工程业绩(商务部):2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单位代表标书代写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进入第二轮评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标书代写 招标人单位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单位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标书代写 K2的取值为:100%。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 2.2.4(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4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2.2.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6.施工**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 8.河道治理(2分) |
内城河水质提升工程措施。 |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一页扣 0.1 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1.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0.3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的得0.4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0.4分,本项最高得1.1分,限评1人; 2.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0.3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0.4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9分,限评1人。 注:①项目组所有人员不得兼任。②须提供上述人员2026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③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处)、荣誉证书。 以上所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 |
||||
| 2.2.4(4)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9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加1分,最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 工程业绩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工程类型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工程类型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资格评审业绩不可作为加分业绩。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链接。 |
||||||
| 定标程序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以上单数 |
||||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具体定标要求如下: 1.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建规字〔2025〕4 号)文件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定标因素: 定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将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通过以下定标因素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中标人: ①企业实力; ②企业信誉; ③团队管理水平; ④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投标人需按要求于定标当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参与答辩。具体答辩形式:招标人提前2天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各中标候选人。答辩的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综合考核。 ****委员会成员出 1-2 题(具体答辩开始时间另行确定)对各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答辩进行综合评估。若因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形式参加答辩的,该项视为缺项。 3.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法。****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4.中标人数量为 1 名。 5.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中标人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中标人的得票情况等信息。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
||||
|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7时30分至2026年11月6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无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苹果国际公寓5号楼401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7-****002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中业慧谷B27-2
联系人:葛寒光
项目负责人:葛寒光
电话:0517-****3011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交易中心四楼(**路16号)
联系电话:0517-****8315、****7080、****8306
10.3异议渠道
通过**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