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起重机配件--大车运行电机 |
2.2KW汇丰软启动 |
台 |
8 |
| 2 |
起重机配件--大车运行变速 |
LD20分米渗碳齿轮 |
套 |
8 |
| 3 |
起重机配件--专用电缆线 |
国标5*6+7*1.5 |
套 |
120 |
| 4 |
起重机配件--电器箱 |
正泰电气10T二合一 |
套 |
4 |
| 5 |
起重机配件--遥控器 |
CD型六防 |
套 |
4 |
| 6 |
起重机配件--起重量限制器 |
**赛英SYG-OB |
套 |
4 |
| 7 |
起重机配件--安全滑触线 |
国标四级25平方 |
米 |
220 |
| 8 |
起重机配件--主动运行轮 |
400轮 |
套 |
4 |
| 9 |
起重机配件-- 起升变速箱 |
渗碳齿轮10T |
台 |
4 |
| 10 |
起重机配件--起升电机 |
**特种13KW |
台 |
4 |
| 11 |
起重机配件--卷筒外罩 |
加厚CD10-9 |
套 |
4 |
| 12 |
起重机配件--道轨安装(附件) |
国标24# |
米 |
440 |
| 13 |
起重机配件-- 结构件 |
Q355B-22.5m |
件 |
30 |
| 14 |
起重机配件--专用电缆 |
3*25+1带钢芯 |
米 |
50 |
| 15 |
起重机配件--葫芦导绳器 |
10T |
件 |
4 |
| 16 |
起重机配件--葫芦断火 |
10T |
件 |
4 |
| 17 |
起重机配件--滑触线指示灯 |
带变压器 |
套 |
8 |
| 18 |
起重机配件-- 结构件(地梁) |
Q355B |
套 |
8 |
| 19 |
起重机配件--运行电机 |
2.2KW汇丰软启动 |
套 |
2 |
| 20 |
起重机配件--专用电缆 |
国标5*6+7*1.5 |
米 |
35 |
| 21 |
起重机配件--电器箱 |
正泰电气10t二合一 |
套 |
1 |
| 22 |
起重机配件--安全滑触线 |
国标四级16平方 |
米 |
35 |
| 23 |
起重机配件--道轨附件 |
24专用 |
套 |
1 |
| 24 |
起重机配件--起重机检验 |
10T |
台 |
1 |
| 25 |
起重机配件--起重机安装 |
10T |
台 |
1 |
| 26 |
起重机配件--钢丝绳 |
8# |
米 |
100 |
| 27 |
起重机配件--电动葫芦 |
**CD10T-9m |
台 |
1 |
| 28 |
起重机配件--专用电机电缆 |
国标铜芯3*6 |
米 |
160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标书代写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含安装总价,包括询价标的物到甲方工地价格以及安装费、税金、运杂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供货数量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合格的供货数量为准,乙方不得因暂定数量与实际数量差异提出调价或索赔;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需理解并配合甲方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安装。
3.质量要求
3.1 在设备材料生产阶段,甲方有****工厂检查,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免费提供食宿。
3.2 设备材料监造工作内容,根据合同中技术规格要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进行。
3.3 起重机自制及外购配件,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设备图纸与技术文件要求,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无材质证明,翻新报废配件。配件型号,规格,材质,尺寸应与设备参数匹配。
4.货物验收方式
4.1 交货检验时卖方提供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应于合同约定一致,现场交货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设备材料现场交货接收证书。
4.2检验依据;采购清单、出厂检验报告、产品铭牌、质保文件、材质证明及合格证。
4.3负责检验人员:甲方设备材料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4.4 检验合格标准:到场数量须与采购清单数量一致,材料到场后按清单逐一点验;需安装使用的配件,经安装投入试运行 3 个月,期间无各类质量缺陷,则判定为合格,若数量、规格不符或试运行期出现质量故障,由供货方负责退换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5.2.1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70%;
5.2.2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80 %;
5.2.3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90 %;
5.2.4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 10 %。
5.3支付方式及费用承担
5.3.1 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5.3.2 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3.3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
5.3.4 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
5.3.5 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6. 逾期付款特别约定6.1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6.2 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但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
6.3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7.报价有效期:60日。
8.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9.其他要求:
1)本批设备配件根据施工需要分时分批配送并安装,每批配送数量不固定。
2)施工地点属**山区,道路交通不变,大型车辆无法通过,需要使用小型车辆配送。
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棋龙 联系电话:181****0193
到货地址:****一局黔桂二线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10-****384
2026年9月29日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一局/一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9-29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10-10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