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就医合法权益,持续净化医疗卫生行业生态、维护医疗秩序和谐稳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丹**卫健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扰乱医疗秩序、职业医闹类涉黑涉恶线索
组织、雇佣“职业医闹”插手医疗纠纷,****医疗机构、拉横幅、违规停尸、辱骂殴打医务人员、软暴力恐吓滋扰等方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高额赔偿;假借医疗维权名义,教唆当事人拒绝医疗鉴定,借助网络造谣炒作、缠访闹访、****医疗机构施压,谋取非法利益;威胁、伤害医务人员,干扰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涉黑涉恶行为。
****医疗机构周边行业黑恶乱象线索
盘踞医院周边的医托,欺骗诱导患者就医、倒卖医疗号源、骗取群众钱财;“黑救护车”团伙无资质开展病患转运服务,存在漫天要价、强制收费行为,通过滋扰、胁迫手段垄断病患转运业务;强揽院内护工、殡葬服务,欺行霸市、强制推销、漫天要价等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三)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类线索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虚构、编造医疗损害事实,****医疗机构经营瑕疵,假借医疗维权名义,通过恶意投诉、举报、诉讼、网络曝光、恶意差评等方式施压,索要高额赔偿;编造、散布医疗卫生领域不实负面信息,以网络曝光为要挟,向医疗机构索取财物的舆情敲诈、网络软暴力等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非法行医与医疗欺诈类线索
无证开办“黑诊所”、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生活美容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非法医美);医疗机构虚假诊疗、夸大疗效、术中加价、诱导消费、强制消费;非法采供血、存在“血头血霸”、违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暴力抗拒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检查、阻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
(五)医药采购、卫健工程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医疗机构基建项目、医疗设备、药品耗材招投标采购,存在强揽工程、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行为,垄断医药配送、强买强卖;医药购销环节存在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问题;串通第三方检测、评价机构弄虚作假,干预项目验收、谋取非法利益的涉黑涉恶线索。
(六)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线索
卫健系统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为非法行医、医疗乱象、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包庇纵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与违法主体内外勾结,充当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线索。
(七)其他乱象线索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破坏医疗卫生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扰乱正常就医秩序、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20 卫生健康热线,或拨打:0914-****295(工作日工作时间)。
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丹**北新街48****卫生健康局,邮编:726200(来信请备注:卫健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举报邮箱:****@126.com 。
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清晰提供被举报主体名称、相关人员信息、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违法事实及有关照片、录音、票据等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举报人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多名群众、多家医疗机构遭遇同一伙人员恶意索赔、反复恶意投诉举报的情况,鼓励相关单位和人员集中整理证据材料统一举报。
我局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项保管,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违法线索,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