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本行”)与****公司(以下简称“磁浮公司”)重**联交易事项变更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下调贷款利率及调整结息周期,磁浮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向各银团贷款行(本行为其一贷款行)申请下调存量银团贷款利率及结息周期由按季结息变更为按半年结息(本次调整结息周期为半年结息,视为贷款重组事项申请)。为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公司信用良好,****集团客户,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行于2026年9月2日经高管层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在本行的存量贷款利率及结息周期作调整,由原贷款利率按5年期以上LPR增加20个基点执行,调整为贷款执行浮动利率,按签订的补充协议最后签署方签署日前一工作日的5年期以上LPR基础上减少58个基点执行,浮动利率的调整以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调整利率;结息周期由按季结息变更为按半年结息。本次利率定价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审慎管理原则,****公司下调贷款利率及调整结息周期属于重**联交易的实质性变更,按照要求上报董****委员会审查,并报董事会审批。
二、交易对手情况
磁浮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集团有限公司向本行派出董事李志能,磁浮公司为本行关联法人。交易对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5日,注册资本60,082.3万元,注册地址为**省**市**区龙塘镇广清大道883号,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杜子荣,经营范围为:远市磁浮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运营管理等;沿路线、站区周边、配套**的综合开发;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关文化、旅游**开发;对外开展轨道交通(磁浮)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咨询、培训;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露营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磁浮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向各银团贷款行(本行为其一贷款行)申请下调存量银团贷款利率为及结息周期由按季结息变更为按半年结息,经银团主办行以及成员行通过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确定,且经本行行内利率优惠审批流程审批确定。由原贷款利率按5年期以上LPR增加20个基点执行,调整为“贷款执行浮动利率,按签订的补充协议最后签署方签署日前一工作日的5年期以上LPR基础上减少58个基点执行,浮动利率的调整以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调整利率;结息周期由按季结息变更为按半年结息。”
业务定价未优于本行非关联人同等条件的授信,符合商业原则和公允性要求。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磁浮公司目前在本行授信余额21,981.46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4.28%;所在“德晟系列”集团成员的合计授信余额49,562.76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9.65%。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集团客户的****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第四届董****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重**联交易发表书面意见,认为上述重**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同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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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